王女被警員開槍的舉動嚇了一跳,只好乖乖下車。同時間,現場員警透過無線電請求支援,警方調派線上共4輛警車前往,一時間現場聚集了13名員警,附近民眾還以為發生什麼重大事故?
王女隨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問訊,警方表示,將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但王女則抱怨,只是買個滷味違停,有需要搞成這樣嗎?質疑警方開槍實屬過當。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表示,警員基於犯罪偵察且對方危害到警員生命,開槍制止沒問題,但若是取締交通違規,則不用冒生命危險擋在車前,記下車牌逕行告發,根本不用開槍。
這婦人認為警察小題大作只不過是違停而已竟然開槍認為警察執法過當!看這新聞的留言一面倒的支持警察
警察站在車前還意圖開車衝撞,警察不開槍要是撞傷警察罪可是比妨礙公務更重的,違停而已火氣就那麼大還在抱怨警察!
留言中有人在場目擊根本就是這名婦人態度差不想配合警察還開車衝撞逼使警察開槍阻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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