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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氣大!違停女駕駛執意開車警員竟開槍(61F新增後續)

一名王姓婦人(42歲),今天晚間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鼓山區文忠、華榮路口停車買滷味,因為違規逆向停車,民眾打電話報案,轄區龍華派出所派警網前往取締。警方表示,當一名員警正在開單時,王女卻上車欲將車開走,員警站在車前阻擋,但王女並無停車跡象,另名員警見賓士車有擦撞倒同僚的腳,當場拔槍朝賓士車右前輪開了一槍,將輪胎打爆。

王女被警員開槍的舉動嚇了一跳,只好乖乖下車。同時間,現場員警透過無線電請求支援,警方調派線上共4輛警車前往,一時間現場聚集了13名員警,附近民眾還以為發生什麼重大事故?

王女隨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問訊,警方表示,將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但王女則抱怨,只是買個滷味違停,有需要搞成這樣嗎?質疑警方開槍實屬過當。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表示,警員基於犯罪偵察且對方危害到警員生命,開槍制止沒問題,但若是取締交通違規,則不用冒生命危險擋在車前,記下車牌逕行告發,根本不用開槍。



這婦人認為警察小題大作只不過是違停而已竟然開槍認為警察執法過當!看這新聞的留言一面倒的支持警察
警察站在車前還意圖開車衝撞,警察不開槍要是撞傷警察罪可是比妨礙公務更重的,違停而已火氣就那麼大還在抱怨警察!
留言中有人在場目擊根本就是這名婦人態度差不想配合警察還開車衝撞逼使警察開槍阻止的!
目擊者證詞
火氣大!違停女駕駛執意開車警員竟開槍(61F新增後續)
2014-09-21 23:16 發佈
囂張的死三寶
怎不自己一頭去撞死

Latios_JP wrote:
一名王姓婦人(42歲...(恕刪)


買滷味就可以違停

這女的真無知

去7_11也不能停紅線

吃早餐也不能停紅線

我看到都是直接錄影拍照再寄去檢舉

我沒有可以打輪胎的槍,請放心

有一把幾乎都朝下的槍,哭哭

執法者加油
其實已經腦死了
警改會的說法也太輕描淡寫
給警察大哥們一個讚
甚麼叫做只是違停有必要搞成這樣?這句話應該問問已腦死的駕駛才對吧

一夜干配燒酒 wrote:
囂張的死三寶怎不自己...(恕刪)
開槍 → 警察執勤過當,交通違規沒必要開槍!

不開槍 → 警察縱放嫌犯,萬一車上有槍枝毒品怎麼辦?

呵呵
都敢衝撞員警了
支持開槍啦
員警見賓士車有擦撞倒同僚的腳...
已經算衝撞了吧 有直接危險

那些認為執法過當的下回請自行去車頭等待
要相信人性 不會A到你的


現場目擊者的敘述
Latios_JP wrote:
一名王姓婦人(42歲...(恕刪)
請‘警改會’的來複習一下這個正確處理違停罰單的方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lKwkn6JT74


Latios_JP wrote:
一名王姓婦人(42歲...(恕刪)


這情形若在美國 會不會被開槍打死?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一個可有可無的警改會

他們說的話聽聽就好

毫無建設只會放馬後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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