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學角度觀點看.....這樣法官有錯?!!..........................以人性道德來看....法官這樣判有錯?!!.......................常看一些有的沒有的新聞.........我都有點搞不清楚............是"真的有罪"?還是"真的無罪"?.....一個都社會道德價值愈來愈疑惑的人!!
剛才看到這個新聞 就想說01會不會有人討論呢 果然 這種判法實在是很無法令人信服之前聽教官說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以前在南部有部隊在山上打粑 結果沒多久 隔壁山頭就有農民中彈身亡 有沒有罪? 他是被流彈打到 那個很雖小的兵就送軍法了台灣的司法? 唉 早就已經死了
我想問是貨車駕駛的錯在那裏??闖紅燈??超載??還是超速??他是綠燈後才起動的,所以闖紅燈的人有錯不是嗎??我反倒很高興的是,台灣終於有一個認真的法官了希望以後不要再那種“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奇怪判決了不然有時開車在高速公路都怕有路人突然衝出自已被判刑…
如果是阿奇說那種狀況我可以理解,就好比有人在火車快來了突然往前衝甚至自殺被撞死,那火車駕駛當然無罪但我所看到的新聞好像不是你說的那種狀況後視鏡有死角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就好比大家都知道開快車比較危險這是不是可以引申出,我開慢車和因為視線死角撞到人責任就可以比較不在自己?以後大貨車撞死人,好像視線死角這套說詞可以很好用就好比一個人亂砍人想脫罪就說因為那個人曾經精神狀況有異常是一樣的道理,所以重判變輕判如果是阿奇所說的那種狀況,法官應該是以被撞者自己如何如何導致悲劇判無罪而絕對不會是因為視線死角這個理由判無罪吧,因為每台大貨車都有很嚴重的視線死角,這是現階段無法改變的事實
除非有事發當時現場的影像不然~都只是大家各說各的.....以媒體報導的司機說他是綠燈才啟動,且他右邊的車子都也開動了- 說實話,別人衝自己也跟著衝啊?倘若如果,這也是路上追撞事故多的原因之一法官說三角函數- 車頭前方會看不到?!.....這....大型車輛照後鏡多到不行,就坐過聯結車頭的經驗,車頭正前方還是看得到的阿媽走在車頭前方- 說實話...要是過馬路,絕對是離大型車輛越遠越好,哪知道他會不會突然爆衝- 而且走道斑馬線外,實在......結論是願大家注意行車、行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