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事故發生已經一個月了,今天去拿初步判定表,但判定表上沒有寫誰對誰錯,只有寫 本案茲因雙方於談話紀錄中各執一詞,肇事責任待鑑定,這樣的話是不是要申請車禍鑑定了?這樣大概要多久?
我們雙方都是機車,他在我右前方然後他在路口要左轉,但沒有完全停到待轉區裡面而是在待轉區前面一點的地方就停下來,然後龍頭打左所以我就撞上他,他只有原地倒車但我有滑出去,手腳都有擦傷
好玩的是他雖然是機車不過卻有保產險,所以到現在都是保險公司出面,那接下來如果是調解的話賠償金額是由對方出嗎?還是保險公司會出?
如果要調解的話是要跟當事人講嗎?還是跟保險公司講?
現在卡在下一步不知道該怎麼走
是要進行車禍鑑定在進行索賠比較好嗎?
還是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在做車禍鑑定?
又或者直接提告呢?
提告是最後逼不得已的手段啦,因為對方還算年輕,不希望年紀輕輕就留案,但我也不想自己吃悶虧,所以還請問現在初步判定表出來了,結果是沒有結果……,那下一步該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