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車禍請益 後車撞前車 真的是遇到了三寶

拜託有經驗的學長 給點意見


時間:上個月七月底 晚上約十點半(大約10-20公尺 就一盞路燈)個人覺得算明亮

地點:台中河南路 逢大路交接口

對手:大約五十上下的大嬸 駕駛新款 altis

事發經過:在停紅綠燈 已靜止7秒左右 (雙方有裝行車) 無跨白線 被後車追撞
以慢慢滑行 完全無剎車動作撞上
個人覺得對方肇責應該是百分百

車損:後保桿 後車箱蓋


人損:無(驚嚇)
請益事項:今天8/30了
事發已經快滿一個月了 可是對方不聞不問 其中幾次電聯 都是我打給他-因為要修車
對方大嬸 覺得車子有保險 就完全應該由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對我不聞不問

對方是新光車險 自從看完車就說要等肇事責任出來 再來談金額
到這裡 除了大嬸的態度之外 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可是都拖了快一個月了 肇事責任是要申請多久 ?? 一個月的時間算正常嗎?



因為拖太久了 所以我打算先去修車 再拿報價單給對方直接請款
大嬸還是同一個態度 由保險公司處理


請問 這實在是太氣人了 一付以為有保險 就可以亂開車 撞了人都不管
除了車損之外 還可以向對方請求什麼嗎?
例如 修車期間代車費用 精神賠償 明年保險費的增加 賣車時的折舊 = =
我先修車先自已付錢 可以加利息跟他算嗎...

ps。筆錄中有問到 對方說是因為看感冒吃藥 所以精神不濟
我直接問警方 這樣不算 危險駕駛嗎

我聽到了 神一般的回答 除了 酒駕 吸毒之外 都不算是危險駕駛.........
除了 酒駕 吸毒之外 都不算是危險駕駛.........
除了 酒駕 吸毒之外 都不算是危險駕駛.........
除了 酒駕 吸毒之外 都不算是危險駕駛.........
除了 酒駕 吸毒之外 都不算是危險駕駛.........

警察還強調 啊他就感冒吃藥啊 .... x的咧 台灣是鬼島嗎?? 啊被撞不就我活該

請有經驗的學長 提供一點 後續的處理方法

===============================================================================
2014-08-30 1:2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三寶 前車
你沒保險吧..所以你們在筆錄上已經有糾紛?

只要對方筆錄承認所有錯誤.3天內就能進修車廠

所以對方100%錯只是你說的?而不是對方承認?

如果對方筆錄願意賠償.你只要拿它的保卡號碼.保險人姓名.就能牽去保養廠修理..保養廠會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來拍照議價

Liu Din wrote:
筆錄上已經有糾紛

筆錄沒糾紛 是各做各的 只是在旁有聽到 所以問警察

肇事責任 是我自已判斷 完全靜止 停紅燈 ...
又有影像佐証 ...台灣是鬼島嗎??
她有保險確實不用理你,你跟她保險公司談就好,或你有保車體險的話就找你自己的保險公司先修再讓保險公司跟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如果她還要跟你親自談的話那她買保險幹嘛?你如果很想要她出面的話就告她吧!
樓主覺得對方肇責應該是百分百







資料有點舊...但就是有神人 鍛鍊煞車先
都是受害方覺得 自己無疏失
對方有保險,當然是保險公司會處理,不然保險是保爽的嗎?

保險就是預防遇到這類『狗屁倒灶』的事情,自己不用去煩惱這些煩人的事情,
即使錯在自己也不用去煩惱,錢能解決的事,幹嗎自己去煩惱!

Liu Din wrote:
你沒保險吧..所以你...(恕刪)


汽機車強制險只保人不保財損
建議加保財損,一旦發生事故
立即通知警方及保險公司
取得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簽一張代位求償書給保險公司
就可自行修車.......
我思故我在~ wrote:
對方大嬸 覺得車子有保險 就完全應該由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對我不聞不問...(恕刪)


這位大嬸的做法
完全正確

我有一次車禍經驗是
警方筆錄完畢
我拿到當事人登記聯單後
向保險公司出險
從此不聞不問
一切都是保險公司處理
我最近被第一產險的三寶客戶撞到,狀況與樓主幾乎一樣,也是拖了三個禮拜還在等那該死的賠償!

打電話去問三寶賠償何時下來,還怪做我為啥去吵牠!
媽的!你不撞我不就沒事!
應該是新光研判你的修車金額已超過該理賠員的權限
才會需要等初判下來檢附上去
如果金額不高通常理賠會向執勤員警聲明簽署息事表
就可以直接去修車
連送鑑定都不用
你現在能做的就是在等結果下來前
先去原廠估算修原狀的費用
這種後車撞靜止前車沒什麼意外的話應該都是全賠吧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