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交通違規的逕行舉發方式?

日前「意外」收到一張闖紅燈罰單,罰單中日期與填單日期相隔14天,由於事隔多日,
當日路況印象已不是很清楚,罰單中僅附一張照片,警察是從路口後方的行人天橋往下拍的,
照片中我的車身尚未過停止線,且第三煞車燈有亮,至少要有連續照片吧,
不知道何以僅憑一張照片就判定我闖紅燈,還是現在都只附一張照片,
我是在板橋四川路(靠浮州橋)被拍的
請問有辦法申訴嗎?
2014-08-29 17:15 發佈
我記得好像只要越線就算,不管你的車身有沒有超過停止線

frankldm wrote:
日前「意外」收到一張...(恕刪)


照片可以貼上來給大家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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