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拿了一張路肩罰單。說我在中山高上新竹往竹北,在93.4km 路段,早上8點左右時間行駛路肩,附了一張照片,不過照片上面沒有明顯的地點及時間,而且看也很多車跟著開路肩,我覺得我好冤枉,被開了這一張$4000的罰單,各位覺得申訴的可能性高嗎?http://b54.in/9kln
cellent6911 wrote:最近拿了一張路肩罰單...(恕刪) 因為開放位置是93km,你提早跑了,過照片上前面那個燈箱後走就絕對安全(燈箱有有顯示開放路肩,照片上看來是白的應該沒開放)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1看一下資料,北上只有下班才有開放,早上沒開放喔...,你可以去申訴看看,去趟行政法庭搞不好被你坳成功
這也就是我在開放路肩的時間路段時 能不走就不走畢竟誰知道檢舉者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有沒有很準時申訴還要花自己的時間 自己取證 麻煩~~個人能不走就不走話說現在行車記錄器這麼普及走路肩走的很爽 經過十輛車只要有一輛車檢舉就夠了其他用路人好檢舉 罰的又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