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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是要轉!轎車不聽指揮迴轉衝撞義交


違規就算了,還越來越無法無天的樣子!

2014-08-19 22: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義交 轎車

zzz11111 wrote:
違規就算了,還越來越...(恕刪)

罰那麼一點錢,

跟毒品或槍被攔查到比較起來,

這小錢算值得。
這種沒全家拖出來槍斃 我都覺得罪太輕


今天在台南市府安路也一樣


現場是警察在指揮交通 當時禁止左轉 在太平橋那


結果一台白色馬自達不按規定 警察都當面在擋了 他還硬左轉快跑


我看那個警察狂拍他的車子 也不理會



結果警察也只能趕快拿相機出來拍照... 一點用也沒有(我不是說警察沒用 我是說這舉動



如果這時候警察的權力可以拿槍出來朝駕駛座開個二三槍 那該有多爽
警察太混了
居然只用交通法來辦?


這明顯蓄意衝撞,,
真的服了你




快立法啦,蓄意衝撞員警罪,至少要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50萬以上。領我們的稅金快起床做點事啦
小員警強力執法-->民眾狂譙民意代表-->民意代表狂譙當地縣市首長-->當地縣市首長狂譙警察局長-->警察局長狂譙小員警-->小員警視若無睹-->民眾享受行的自由
台灣真是寶島

Ferrari runs over cop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小員警強力執法--&...(恕刪)


+1 這就是為什麼 違法越來越多 因為一堆狗屁民代三洨議員 就會上電視狂罵認真的員警 順便鞭警察局長
當然警察局長大多數都是怕事,有誰真正挺過自己的下屬
最後小員警倒楣可能還會被記過之類的
久了 就沒人要認真 反正撞死再來說
我要賺大錢 我要學著賺大錢...

zzz11111 wrote:
違規就算了,還越來越...(恕刪)


槍掏出來直接斃了,可惜他是義交無配槍
之前台北市警局有解釋過了
不管是誰只要檔在車子前面開車的就可以衝撞沒有刑責
祭止兀委員不是示範給大家看了嗎?
風~~

iijima_ai wrote:
小員警強力執法--&...(恕刪)


這就是選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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