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台北市環保局也真夠鳥了,連個e化的檢舉系統都沒有,比交通局還差,就算不為獎金,即使想給這些亂丟垃圾的垃圾一點教訓也得被百般刁難,先是檢舉得自己燒光碟,再郵寄,再來就說沒拍到手部畫面,要不然就是非駕駛本人行為不算,哎...只能冀望新市長能不能有所作為了.
vincent12 wrote:印象中高快速公路亂丟...(恕刪) 就算「看起來沒有」也沒有辦法檢舉成功……因為根本沒有拍到除了司機以外沒有其他人所以只能推定不一定是司機所為話說機車也是一堆煙蒂往踏墊上丟就是因為沒有直接掉落在地面上所以根本無法可罰!我就不相信丟在那十公里內不會掉出來到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