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6檢舉一輛變換車道 未打方向燈
影片日期也沒有錯是2014/8/6 時間也正確
今天就收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回覆
我還想說 哇~~效率真好 昨天才檢舉 今天就回覆
結果打開一看 我真的傻眼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於2014-08-06 23:5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xxxxxxxxxxxxxxxxx,已超過七個日曆天的補正期限,故本案將以證據欠缺為由不舉發結案,如欲重新舉發,請於所檢舉違規之日起三個月內透過本系統重新舉報,如超過三個月期限,本單位依法將不接受案件處理,謝謝您。
是ctrl+c ctrl+v嗎
是應付我 還是他累了 貼錯了 唉....
squallae86 wrote:
昨天8/6檢舉一輛變換車道 未打方向燈
影片日期也沒有錯是2014/8/6 時間也正確
今天就收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回覆
我還想說 哇~~效率真好 昨天才檢舉 今天就回覆
結果打開一看 我真的傻眼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於2014-08-06 23:59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xxxxxxxxxxxxxxxxx,已超過七個日曆天的補正期限,故本案將以證據欠缺為由不舉發結案,如欲重新舉發,請於所檢舉違規之日起三個月內透過本系統重新舉報,如超過三個月期限,本單位依法將不接受案件處理,謝謝您。
是ctrl+c ctrl+v嗎
是應付我 還是他累了 貼錯了 唉....)
別的樓層已經貼出~新北市交通違規系統故障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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