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當作案例分享給大家...
首先, 事故影片.
先給個代號,
我: Mondeo
摩托車駕駛: 高手100, 就簡稱 "高手" 吧
違規轉彎車輛: Tiida
總之, 那天早上開著車, 發生車禍的瞬間我的人體視野裡面其實完全沒有這台摩托車的
只聽到轟一聲, 環顧三個後照鏡, 右後方有人倒下, 現場圖面如下:




下車後看到摩托車駕駛安全帽還牢牢固定住, 無出血外傷, 躺在地上痛苦的慢慢想要翻滾
立刻呼喊躺在地上的摩托車駕駛不要動, 維持同一個姿勢, 千萬不要嘗試爬起,
架三腳架, 打119, 110報案, 拿出保險業務送的粉筆開始畫現場圖.
同時有兩位路過的朋友給了我電話願意幫我做證.
撥打台灣人壽產物保險公司電話
轄區員警到達
有一個人跑來問我說有沒有怎樣, 留下電話, 又去跟地上的摩托車駕駛說話, 然後他消失在我的印象之中
119 到達, 抬上送醫, 同時上前了解高手駕駛將送往xx地區醫院
台灣人壽產物保險公司現場處理車輛到達, 拍照
交通隊到達, 轄區員警協助車輛移動, 拍照.
交通隊員警了解我方保險為乙式後, 約我到xx地區醫院做筆錄,
保險公司離開, 交通隊員警離開, 我往xx醫院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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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區醫院
找到高手駕駛後, 其三個女兒到達現場, 據了解判斷為骨盆腔骨折
與其女兒之一談話後, 建議他們轉往距離他們家近的大型醫學中心
交通隊員警到達(他不是先走嗎?)
與交通隊員警到旁邊小桌作筆錄, 簽名.
等待交通隊員警與高手駕駛作筆錄, 直到警方確認雙方資料齊全後, 交通隊員警離開.
與保險公司卻認出險事宜, 取得保險公司同意提供聯絡資料給其女兒之一
確認他們有我方以及保險公司電話後, 取得對方女兒同意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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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間福特...
看一下車損, 表明乙式保險, 接待員: 你保這間沒有隨便出險的喔...
拿出事故三聯單: 我撞到啦...
以下車損:


福特表示約要4個工作天, 中間借我一台 Tierra 開...........好難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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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後修好了, 簽名蓋章車子開走, 總費用約一萬兩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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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1周後, 播電話給高手駕駛, 其女兒接電話, 表示現在在xx地區醫學中心,
刀已經開好了, 要住院三個月, 請他要多多休息並保重, 並記下病房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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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一周, 重新確認病房號碼, 購買開刀補品 : 三多奶蛋白
到現場致意, 並提供對方我方行車紀錄器 Youtube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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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分局某一位偵查佐打電話請我去作筆錄,
原來高手的駕駛要告事故當時在他前方的Tiida 造事逃逸,
此時才得知後方的行車紀錄器被熱心的市民由1999管道提供了
影片如下:
由於實際上高手與Tiida 是有撞到的, 所以很嚴格來說Tiida 也是車禍參予者之一
各位還記得前面有一位消失在我印象中的人嗎, 他就是Tiida的駕駛, 現場被別人追回來以後
他繞回來現場看一下, 然後就走了...
警佐詢問的重點在於, Tiida 駕駛是否有回到現場留下聯絡資料
我翻閱手機撥出紀錄, 的確有此一號碼, 不過我向警方表示
由於現場荒亂, 我沒有印象他跟我說了什麼, 以及他的長相, 只知道他的確有留下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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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初判表
高手100

Mondeo

Ti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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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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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那用不完的補休請了一天去開庭,
我是證人, 最先進入偵查庭, 檢察官先表示我現在是證人, 但是有可能變成被告
所以我可以選擇不作證, 或是在某些問題上選擇不回答, 於是又把過程說過一遍讓檢察官了解
我覺得他的重點在於Tiida駕駛到底有沒有回來, 有沒有留電話以及有沒有告知他是誰, 據實以告.
再來就問了高手駕駛, 首先問有沒有要告我, 當然沒有啦...
接下來問有沒有要和解, 再問 Tiida 駕駛有沒有要和解, 兩方都有
那送xx區調解委員會, 然後再對高手駕駛說, 這件事情要適可而止, 人家有誠意和解
再對Tiida 駕駛 "嚴肅" 的說, 這件事情你有很大責任, 要好好賠人家!
領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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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保險公司, 表示我方無責, 所有財損由其他兩方負擔
摩托車沒有財損的保險, Tiida 有, 保險公司為: 舊安西京地下 保險公司
目前對方保險公司不願意負擔其中三成的損失, (大概是透露 高手70%, Tiida 30%)
認為他們沒有過失, 要走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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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告知, 已經和解, 對方保險公司已經賠償, 但是沒辦法透露賠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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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感謝各位收看, 心得感想是:
1. 再怎麼樣也要買個保險, 甲.乙 太貴至少也要買丙式, 而且不管幾年車都該買.
2. 某保險公司一如網路上的評價, 實在不推阿....
3. 發生車禍大家都不願意, 把所有處理流程分享出來, 萬一真的發生總會有個底....
以上
michael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