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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超車道使用指引

1.如果您不能一直保持超越中線車道車輛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2.如果您發現後車緊跟這您,並打出左方向燈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3.行駛超車道時勿與中線車道車輛併行
4.最後,如果您覺得要符合前3項原則開在超車道很辛苦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PS1如果您喜歡悠哉慢慢開車者,請使用中外線車道會比較輕鬆。
PS2給警察單位:舉發內線龜車保證比舉發超速好賺
PS3給警察單位:舉發內線龜車成效顯現時,內線淨空純為超車用,爾後舉發內線超速會更容易
2014-07-24 17: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內線超車道

alfasaab wrote:
1.如果您不能一直保...(恕刪)


龜內族大都沒在上01的..所以你說再多也沒用!!

alfasaab wrote:
1.如果您不能一直保...(恕刪)

一個月又到了嗎?
請把開版原則廣貼在FB等社交網站慢慢就會廣為流傳,不來01的也會看到

米白目 wrote:
一個月又到了嗎?

alfasaab wrote:
1.如果您不能一直保...(恕刪)


1.如果您不能一直保持超越中線車道車輛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龜車:我開到最高限速了~~為何要離開?
2.如果您發現後車緊跟這您,並打出左方向燈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龜車:哈哈~~那台車打左方向燈是要開上中央分隔島阿,新手阿!!
3.行駛超車道時勿與中線車道車輛併行
龜車:阿就開到最高限速了,在快會超速~我不要!
4.最後,如果您覺得要符合前3項原則開在超車道很辛苦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龜車:我開起來很輕鬆阿~~不會辛苦啊!

呂小俊 wrote:
1.如果您不能一直保持超越中線車道車輛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龜車:我開到最高限速了~~為何要離開?
2.如果您發現後車緊跟這您,並打出左方向燈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龜車:哈哈~~那台車打左方向燈是要開上中央分隔島阿,新手阿!!
3.行駛超車道時勿與中線車道車輛併行
龜車:阿就開到最高限速了,在快會超速~我不要!
4.最後,如果您覺得要符合前3項原則開在超車道很辛苦時,請駛離內線超車道
龜車:我開起來很輕鬆阿~~不會辛苦啊!



這篇完全正解

標準佔用內線常客的嘴臉


話說第2點 我從來沒看過內線後車是打左方向燈
正常只會讓人以為他切進來後忘記關掉
還有正常後車逼前車 都是閃大燈 有的甚至按喇叭 狂按的都有!

為什麼我知道, 因為不是我被按...而是我把別人按走!!!

alfasaab wrote:
請把開版原則廣貼在F...(恕刪)

你誤會了....你開這版只會引來龜龜一族的炮火....然後又是無限輪迴...
呂小俊 wrote:
1.如果您不能一直保...(恕刪)

反正你們就是愛超速嘛 天天20 30格 也很高興
是不是呀 油門隨時都是滿的
不畏懼紅斑馬 紅單 各類照相機 只差沒像大重
可以刷來刷去
esthetica wrote:
反正你們就是愛超速嘛 天天20 30格 也很高興是不是呀 油門隨時都是滿的不畏懼紅斑馬 紅單 各類照相機 只差沒像大重可以刷來刷去
...(恕刪)

"超速"和"內車道"路權無關

能不能使用"內側車道", 要看有沒有內側車道的"路權"
不是看車速多少
"車速"和"路權"無關, 完全是兩件事

依現行法令就是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這是有專用車道的含義, 超車道就是用來"超車"

除非法令修改為"內車道為行車道"?或是"超越道"兼"行車道"?

因為保持最高速就能佔住內車道不走,定速行駛不換車道, 內側車道就是行車道,不再是超車道。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第一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再唸一次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段話明明就只有規定"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車速而已, 完全和路權無關
意思是說,不堵塞,就要維持最高速
如果堵塞, 就不受"最高速限"的限制

這段話完全沒有說, 維持最高速, 就能擁有超車道路權

沒有路權?怎麼能行駛內側車道。

行駛於內車道就是在"超車", 超車才有路權,超車要有"超越"的動作; 定速行駛不換車道,是"行車",不稱為超車。
前方完全無車, 只有超越"空氣", 也不稱為"超車"
"行車"是沒有超車道路權的。
只保持最高速, 卻沒有超越鄰車的動作, 是沒有超車道路權的, 不能使用這條車道。

不能拿"速限規定"去推翻"路權規定"
這是運用倒推解釋, 擴大解釋, 完全違反法律對"但書"解釋的原則

如果, 最高速就能佔用內車道不離開, 這樣,法規所說: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就被完全改寫

而且, 高速公路增設超車道,就是為了舒解行車道的壅塞。當超車道變成行車道,將沒有車道可以用來超越,無法超越,車輛密度越來越高, 也就無法舒解壅塞,註定要塞車。

若三條車道都是行車道, 後面的車只能跟隨路隊長的車速,無法超越
最高速限就不再是速限標誌上寫的90/100/110, 而是由內側車道上"路隊長"的車速, 來決定"最高速限"為多少

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為何超速變得合理合情合法?
為何高速貼尾逼車變得合情合理合法?還有人把這個行為帶到國外,把前車逼出去了再來說國外的駕駛習慣真好......真怕人家看得出來這個開車模式一定是台灣來的......

龜車佔用內道造成的是車流的不順暢,超速逼車造成的是所有用路人的危險,哪個嚴重?
還說的好像超速逼車是以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的人造成的。
以現在台灣的路況,中線車道沒車的幾率有多少?最高速限在內道連續超車是很正常的。超車後不顧安全距離直接切到被超車輛的前方是不道德而且危險的。請問所謂超完車“立刻”轉回“正常車道”是否需要考慮此點?
更多碰到的逼車派才不管你這個,一兩個車身的空隙他就擠出去了,還順便按個喇叭幹樵兩聲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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