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的時候,家母在某處車禍,膝蓋十字韌帶嚴重受傷及手骨折,機車嚴重損壞!(無法工作)
結果鑑定報告竟然是"無法判定"(路口皆無監視器)
對方是個年輕的小夥子,且他車子只有一小處擦傷,人無恙,只是他一直認為他沒有錯,大概中午一點多老闆派他外出拿東西!!
對方一直死賴說是家母撞到他,經過調解委員會也是嘴硬說他沒錯,結論是調解失敗
車禍之後隔幾天我有找肇事者去現場了解一下(我都有錄音錄影)
我問他為什麼不要騎車靠右邊一點呢?他說旁邊的路面看起來有沙子,所以沒有騎在那個區塊
這看起來很明顯就是他想要切進來!!
現場車子皆已立起來(我車是由對方牽起來的,因為家母手骨折)
目前的處理狀況:
1.他家人愛理不理,說公司(印刷公司,製作畢業冊之類的公司)會處理,竟然也是說是我們撞他的
2.因和解不成,已提告(民事與刑事)
3.他竟然也對我們提告傷害!!
4.欺騙我們說於我車行進方向轉彎處也有一台車,說那台車也是有肇事責任,因為車子停在轉角處,而導致家母轉彎時機車要往外騎,而導致擦撞,但事實上我再去調閱警察當天拍的照片,無車子的存在(黃色虛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