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很討厭這種人,一堆人乖乖在直行車道排排停紅燈.
總是有那種開到左右轉車道,綠燈了偏偏不左右轉.
硬是要擠進來直行車道的人.
可能有人會說.讓一下就好.就是這種想法造就了那種人.
想說別人會讓.就大喇喇的擠過來.
在新店這邊上橋跟下橋也是常常遇到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
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
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
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
或專用車道。
是這一條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