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業災害一些問題

故事敘述如下: (有請網友幫我一下)

以下文字編排有些亂 不好意思 因為我手不好打字

我是A公司的新進員工,工作大約4天

我在第四天時候,手部被機器刀具弄傷

導致,手掌,手背,受傷

手掌,是刀具穿透

手背,是撞到旁邊模具

隔了一天,公司會計小姐,打電話來,說老闆叫我請病假

然而,我問我周遭的親朋好友,是否是病假

他們說不是,是公傷假,因為我在公司受傷的

並且可以申請職業災害補助

之後我親自打電話去問勞工局

勞工局說這是算是職業災害

公司,付三成,勞保付七成

我打電話過去跟會計小姐說 不過勞工局 說這算是公傷假

會計小姐就說:好 我會跟老闆講一下

然而我一個叔公 親自打電話給公司

就說,連上下班出車禍,都算公傷假了,為什麼連在公司受傷算病假

你連派個主管來慰問一下都沒有

然而當天晚上公司就派一位主管來探望

他予諾這算是公傷假並可以申請職業災害

好...以上事情告一段落了

接下來
過了約不到兩周時間,也拆完線了
公司主管希望我去看門診的復健,好 我也去復健...
我去看門診的時候醫生跟我說 我的手指頭 是否能彎曲
我說不行,只能上下左右,完全無力,彎曲
接下來醫生建議我去大醫院觀察,是否手掌心曲肌是否斷裂
我去榮總檢查了, 確實手掌曲肌, 需要開刀...開完刀好了
以上事情又告一段落了

接下來月底時,我做復健時,上次開完刀的曲肌又斷裂

後來我回診,醫生就說,這必須馬上開刀

當天我就收到勞保局寄來的單子說:
"由於我工作當天並未加保 公司 隔一天才幫你加保"
所以 所有醫療費用 必須由公司負責
後來我家人很生氣打電話過去詢問
為什麼最簡單的職業災害都處理不好
然而我家人就問公司會計小姐說:
那薪資部分不就要由你們公司承擔
會計小姐就說:我會在跟我老闆討論看看
我家人就很生氣說:
事情都過將近一個月你們公司也拿不定主意
叫你們老闆來與我們協調
會計小姐就說:事情都快過一個月了還要叫老闆來協調阿
好,我家人就說,沒關西,那這件事情就由外面的力量來解決

之後當天晚上老闆打電話過來說:
你所有醫療費由意外險負責
你受傷已經造成公司的困擾,以及一些損失
你家人不是還要協商?
他就說不用協商了

另外所謂的外面的力量 就是 走勞工局 勞保局來處理
畢竟他們是晚加保 才導致我的職業災害賠償受損

我想請問各位
會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以上事情屬真實
有診斷 以及收據證明
2014-07-07 1: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職業災害 問題
看完了,排版真的很亂

兩點

一:這是車板其實這邊問這個並不恰當,比較難得到專業解答

二:勞資雙方這兩者無法評論誰對誰錯,只能給你自己看法


以前我投資過cnc當個股東,所以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所以勞資糾紛我也深有體會,只是我是站在資方角度就是

老闆說了他意外險可以支付你的醫療險

意外險就是指團保,他可以實支實付你的醫療費用

但是絕大多數企業的團保額度都不足,並且高危職等報低危職等,我想你這間也不例外


再來有一點我疑惑的是,其實加退團保與勞保的程序其實通常都同時進行

說通俗點,兩者程序差不多,怎會有企業只加新進人員團保而未加勞保我覺得很奇怪


這事情最後一定要走法院的,因為身為資方絕對不願意多付錢,就算我是對方我也會選擇跟你上法院

畢竟中小企業不用顧慮太多,我想你也是中小企業吧?


好好地爭取自己工作損失、復健亦或者精神撫慰,如果你所言不虛,可以讓你100%穩贏

至於程序給他人解答,


我只從資方角度說遇到的

勞保局會派來一堆人來廠房檢查程序設備文件,並且商業登記人與廠長罰款

然後就是一些文件流程就開始進入司法程序,太詳細我就不說了


雖然我覺得資方很可憐無辜,但是我認為員工受傷還叫員工請病假真的是豬狗不如

遇到就應該硬著頭皮扶著覽趴負責任,而不是想鑽洞看能不能病假混過去,以下不在回覆,不過於壞人財路



larry523982 wrote:
看完了,排版真的很亂...(恕刪)



第一:在未加勞保前一直是使用職業災害單掛健保
直到勞保局寄單子來之後才發現他給予我晚加保,導致勞保局一律不負責職業災害補助

第二:團保住院一天一千,其餘如你所說實支實付

第三:至於為什麼新進人員未加勞保/健保.
這是每間公司處理新進員工處理方式不同,如果依資方來講現在人流動率高,如果加保隔天沒做
是公司損失,但是這部分必須承擔一些風險存在

第四:勞保局我委託我家人已經過去檢舉了
勞工局也提出協調申請


感謝你給予我的回答,不過目前已經走入協商部分
不過依照你給予我的回答
基本上必須走到法院這部分瞜


另外我想在問幾件事情

1.公司是否可以跟員工協調6%退休金 全由員工支付
2.公司是否可以勞健保費用由公司與員工對半分


最後 我說真的
我沒有要求他要賠償我什麼
我只要求在我復健期間他給予他承諾的薪資
這樣就夠了
薪資的部分 當然是要照給
醫療費用保險會出 這也沒問題
比較有問題的就是 你要去請問醫生
你手的狀況算是"永久失能" 還是 "暫時失能"
這會關於到賠償問題
t0318807 wrote:
第一:在未加勞保前一...(恕刪)


公司不是未在你到職日加保,而是看到你受傷才急急忙忙想加保,只是承辦員
很兩光,居然到第二天才寄出加保單或網路上加保,你當天受傷立即就醫就有
就醫記錄了,勞保局當然不可能理賠,不過這方面法律規定的很清楚,雇主要
在員工報到當天就要幫員工加保,沒有做到的話所有損失由公司負責,你要收
集並保存好你到職當天的相關記錄,只要可以證明你在受傷的四天前就已經
到職開始工作了,你這官司鐵贏,有任何需要可以請縣市勞工局協助,例如
派員到公司查對你的到職資料,打卡資料等.

你另外提出的兩個問題:
另外我想在問幾件事情
1.公司是否可以跟員工協調6%退休金 全由員工支付
2.公司是否可以勞健保費用由公司與員工對半分

答案都是不可以,法律規定都很清楚也沒有疑義,他們什麼時候跟你提出這個要求
的?有沒有證據?建議你收集確切證據後向縣市勞工局申訴,你不應該付的錢應該
很容易全部拿回來,只是這樣的公司還值不值得待?你自己要評估.
grezzo wrote:
公司不是未在你到職日...(恕刪)


打卡資料我想必應該公司已經銷毀了吧?
不過我有薪資轉帳證明來計算薪資部分
會計說:他承保我的薪資是19047
依照勞保局所說的:3成公司支付 7成勞保局支付

19047的三成是5714
5714除30天是190
然後
我工作四天在加上受傷後四天屬於全薪部分
19047除30天是635

635*8+190*8+450=7050
8是工作天數以及受傷後到月底部分天數
450是加班時數
實際我薪轉看到的薪資是5200

中間這落差了1850

現在勞健保 可能達到這個1850?


如果要帳冊資料我可以傳上來沒關西

我補充一下,我工作時間尚未足月
就算健保一保要足月
勞保我詢問下的結果是不用到足月

包括六日 總共上班16天
我沒有額外保家屬
在怎樣扯也不至於到1850
//已上算法是勞保局未寄單子來之前給予的薪資//
來來來
http://law.moj.gov.tw/
全國法規資料庫
從"法規檢索"
打上關鍵字
就能找到你要的答案

找不到時,關鍵字改一下,再找!
希望有幫到你

t0318807 wrote:
打卡資料我想必應該公...(恕刪)


薪資怎麼算的應該要問公司,請公司詳列明細給你,這可能是很重要的證據,
所以不要預設立場,就請公司提供薪資清單,到時候再說.

19047是你那時投保時的最低基本工資,從7月1日開始已經調到19273,我不知道
這是不是你當初接受的薪資,無論如何這已經是全職勞工的法定最低工資了,這個
薪資19047來說扣勞保費($362)跟健保費($281)是合理,健保一定是扣整月保費,
勞保則是按天扣,公司如果還有扣其他項目請他們列明細,他們敢列就很好處理,
不敢的話最後也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讓他們算給勞工局看,就這樣!

grezzo wrote:
薪資怎麼算的應該要問...(恕刪)


他投保薪資是19047
至於7/1號所調整的薪資估計不談

當初跟我橋的薪資當然不會是19047
約26000..這部分又扯到高薪低報問題

如果認真來算 這間公司有許多問題存在
1.6%退休金問題
2.勞健保與員工均分問題
3.未依照到職日投保勞健保問題
如你所說 這部分還是得向勞工局向公司申請薪資明細表


感謝你給予的建議
t0318807 wrote:
故事敘述如下: (有...(恕刪)


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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