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不用po了...因為截圖應該夠清楚了; 如果交警那邊處裡的螢幕/監視器更大size的話...
開BMW的這位應該有本錢再多繳幾回...
可惜當日我後面的鏡頭向光...不然這車主一路沒打燈狂超車隨意變換車道的惡行會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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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3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警南分交字第10330810XXX號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3年6月12日寄給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案件已轉由本分局辦理,本人非常重視,特別要求所屬單位審慎處理,有關檢舉車號AAR-6089自小客車交通違規一案,謹將查處情形向您說明如下:
一、本案經檢視您檢舉違規車輛AAR-6089自小客車附件違規動態影片資料,因違規車號、時間、地點、違規項目(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均明確,本分局已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二、為求縮短違規舉發時效與簡化影像檔案複製之完整性及節省光碟拷貝之環保成本,嗣後若有發現交通違規案件,歡迎您檢具相關資料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首頁→熱門服務→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提出檢舉(網址:http://td.tcpd.gov.tw/),本分局查證屬實後,再予以製單舉發。
三、感謝您主動關心本轄交通問題,在此謹致謝忱。若您對本案答復內容仍有疑義,請來電與承辦人警員XXX(電話:2788-2XXX)聯絡,當為您竭誠服務。
敬祝 平安健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 分局長 XXX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