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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車主怪我騎太快~~~要我賠他修車錢 (7月9日更新)

我真的騎太快了嗎?

我方騎機車 , 發現汽車要轉彎時 , 已是快撞上了

影片最後因煞車反應不及 , 有小小力的擦撞上汽車尾燈那的板金吧

PS: 機車的前右方向燈擦撞上汽車 , 但機車方向燈沒破


撞上後 , 因我個人覺得手腳小擦傷 , 自行跳到路邊坐(當下覺得疼痛..有些站不太住)

好心人事幫我把機車扶到邊邊 , 最後我要求報警但不需救護車(可自行就醫~~不浪費資源了)


汽車車主當下表明.....他有打方向燈 , 是我撞上他

我說: 我發現你要轉彎時 , 有煞車 , 但還是來不及完全煞住 , 最後就撞上了

汽車車主說: "你騎太快了啦"

然後又補了一句 , 不要緊 , 我有行車記錄器


我:.........


最後警察來了 , 各自酒測 , 該簽的名都各自簽完後 , 雙方有互留電話 , 各自回家


沒多久 , 汽車車主打電話給我 , 問我有保險嗎?

我說: 強制險

他說: 我汽車要修理唷 , 所以.....(要我賠)

我: ........



我不過小受傷 , 看個醫生150元 , 機車部份(後照鏡斷了)了不起500元以內

賠我650元 , 我就和解

結果 , 竟然要我賠修車錢

最後我只好報歉的說 , 我們.....走法律程序吧



6月17日 , 晚間我和對方車主通電話 , 我告知因我們雙方兩造觀念不一致 , 所以兩造都沒和解意願

我們就只好跑法律程序了 , 對方非常肯定的說: OK 我都沒意見

6月18日 , 今天中午我跑了交通大隊 , 把行車影片給了警察 , 接著前往福德警局 , 申請調解了

準備前往醫院驗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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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 區公所調解

幾天前收到調解通知書 , 有些緊張 , 其實也曾想過....算了 , 別惹麻煩

但瘋狂的歐巴桑吧 , 那樣消極的想法.......很快就消失了


從出車禍到今日 , 汽車車主打過二通電話給我

第一通 , 就是車禍當天下午 , 打來要我賠他修車費

第二通 , 幾天前 , 打來更改調解會的時間

二通電話裡 , 都沒有任何一句的關心問候


下午由一位"柯阿姨"幫我們調解

剛開始 , 我跟柯阿姨說: 汽車車主說我撞他 , 要我賠他修車錢

但我覺得我沒有錯 , 所以我們就申請調解了

這時 , 汽車車主還是很堅持的說我方"車速過快" , 是我撞上他的


我拿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給柯阿姨看 ,
汽車車主怪我騎太快~~~要我賠他修車錢 (7月9日更新)

看完後阿姨就跟汽車車主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然後阿姨問我和解的事

我說: 看醫生部份 , 收據我都有留著 , 機車部份 , 我只換了"一邊"的後照鏡 , 100元 , 也有收據

衣服鞋子部份有破損壞...等等 , 但還能穿所以就不求償了

機車部份 , 車殼大面積刮傷 , 雖醜了些 , 但還能使用 , 也沒有任何求償

但....礙於 , 汽車車主的問題 , 我個人覺得我們二人因這件小車禍

浪費了太多社會資源 , 所以....我有和解條件 , 我要求指定的金額(3萬6千元) , 捐給指定的公益團體


阿姨真的很利害 , 馬上說....不要說什麼指定金額啦 , 其實二方遇到車禍都是運氣不好...等等

阿姨說了很多後 , 叫我1萬8接受對方和解 (對方話都還沒說....阿姨就先幫他砍一半了)

其實我原先真的很不願意 , 但阿姨超努力的在調解 , 最後我答應了

然後阿姨就跟汽車車主尋問 , 是否願意用1萬8的金額和解



這時汽車車主開始說: 當初我後來也有想說省麻煩 , 就各自.....自行維修就好了

那知你隔天....就說送調解會了 , 我想說....你都送了....就.....

天丫~~~~說謊

然後他說...1萬8千元 , 這金額他沒法接受 , 他拿不出來

柯阿姨開始對他說.....人家小姐也是把錢捐全額出來...等等 , 但講了大約十分鐘....他還是不願意

後來柯阿姨又對我曉以大意一番後(叫我給他一個面子..等等) , 叫我接受一萬五千元和解

吼...阿姨73歲了 , 我能不聽話嗎? 就算我心裡真的不願意 , 但還是同意了


阿姨又問汽車車主 , 1萬5千元和解可以嗎? , 結果汽車車主說....只能拿出6千元

我真的不願意~我真的不願意~我真的不願意~我真的不願意~我真的不願意~

錢是要捐出去的 , 他能拿出多少 , 對我而言都是一樣的 , 但我堅持最底限一萬五千元和解

會這麼堅持是因為 , 我從車禍那一天到他說6千元的那一刻

我沒有看見他有任何絲毫的誠意和歉意 , 彷彿就是雙手一攤 , 你要就接受....不要我也關係


最後....我跟阿姨說 , 我不願意 , 我不排斥上法院 , 就算我會很麻煩....

然後阿姨又開始跟那車主說....上法院後 , 他要面對刑法...也要面對民法求償...等等問題

最後那車主說1萬2千元 , 分12期(每個月付一千)


因為我個人真的不想跟他和解了 , 最後我跟他說....你要不要請保險公司的人來談

直接由保險公司付這筆錢還是....什麼的 ,


最後結果....下星期在調解


車禍當下 , 車主有250元和解的機會

7月9日 , 車主有一萬5千元和解的機會

車主都不願意 , 我深深的佩服....他一直想去法院開眼界的決心
2014-06-17 20:44 發佈
開在中間/內側車道到路口處直接急煞右轉?!
你看你的車速跟左邊汽車群比起來,速度剛好而已
下車就說你騎太快的其實就跟業務員的口條一樣
只是句車禍口頭禪

個人不覺得你有甚麼責任,對方應該是全責

Sandy58 wrote:
我真的騎太快了嗎?我...(恕刪)

幫你補個街景圖
這種不要臉的人,告他過失傷害吧,跟他索賠醫藥費

這麼明顯自己的錯還要受害者賠他?有這麼不要臉嗎?
影片後半段沒了

你不見得會輸阿,你有受傷他是車子受損,記得開驗傷單,再來提告
那位車主從中線直接要轉右轉也太猛了
再者你應該得回他,打燈就可以右轉了嗎?
要轉之前沒看後方有沒有來車? 直線車有優先權!!

你騎快不快又不是他一句話可決定
等肇事鑑定出來再來歸咎責任
妳不用賠

她早就違規了
Sandy58 wrote:
我真的騎太快了嗎?我...(恕刪)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去驗傷提告吧給車主教訓!!!

又一個不會開車的白癡...

請走法律途徑,等他來求你和解再說

那個路口是不能右轉的

路口前50公尺有右轉專用道

所以車禍地點地上的標示是"直行"

以上
這絕對是汽車駕駛的問題

哪有人在中/內側到路口就要直接轉的,就交通規則來說已經違規,還要別人賠他喔

樓主應該說我騎好好的,沒想到那台車突然轉過來要用車側撞我

最好還是回醫院做個詳細檢查,小傷也是傷,應該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路權是你的...
這樣開車的方式...這種態度...
沒叫他賠個3,5萬...
真是太便宜他了!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其實遇上車禍 , 受點小傷 , 我是覺得無所謂

相撞的當下 , 我沒有任何指責或不悅

當汽車車主說我車速過快 , 我也沒有任何的爭論 (我覺得個人觀點不同 , 我尊重他)


但唯一讓我發火的一件事 "修車"

並不是賠修車錢讓我發火 , 真正發火原因是..............

我的方向燈是塑膠做的 , 和你的汽車相撞

連方向燈都 "沒有破" "沒有破" "沒有破" , 汽車上的小刮傷.......你不能用粗蠟推一下就好了嗎?

又不是板金凹了 , 或是傷了底潻


真的讓我生氣了



如果你這樣就算騎太快
那他及影片剛開始的那幾台
不就都開破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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