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5 AM 11:34 台安醫院B4停車場看到女的停車連撞了2台車跑了B4停車場440位置,女的白色(365?-QU)先撞到右邊的車子(27?8-EN)後,方向盤又打左邊加油門,變撞到前面的,我當時帶我女兒跟老婆在他後方,好怕她踩錯油門倒車暴衝喔,哪女的下車看一看就這樣走掉了,也沒看到留紙條電話當時上去有跟管理員說,不知道管理員沒有處理,大樓應該有監視器吧~如果車主事後發現車子被撞,又搞不清楚甚麼時間及地點,真是很冤枉
kai88 wrote:車主事後發現車子被撞,又搞不清楚甚麼時間及地點,真是很冤枉 正如你所說的, 我這個人比較雞婆正義, 尤其特別討厭這種不負責任, 不知道是用什麼海鮮或者雞腿換駕照的三寶!!我一定會去跟那個三寶講說: 我看到了哦 你就這樣走了喔?然後如果她的態度太誇張或者不鳥我走掉 我一定會留字條給那兩個被撞的車主, 或者直接打給警察拖她時間寫我目擊到撞人的車牌號 車型然後寫字面朝車內側夾在擋風玻璃雨刷處 讓被害者自己去跟他求償舉手之勞 大概就做到這樣就很夠了, 寫兩張字條也用不了我三分鐘日行一善, 也給這些不負責任的駕駛一點教訓, 對台灣用路人素質以後會更好
kai88 wrote:2014-06-15...(恕刪) 留紙條..話說我之前在清境最高的711也目擊三寶婦女停車開出撞到別人的車下來看一下就落跑我也留紙條告知過程跟我有目擊雖然有被誤會以為我撞的但是解釋清楚就OK了助人為快樂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