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種:機車對機車
狀況:我從巷口出來後到馬路中間待轉,確認左右無車輛後剛起步(我這時一直在注意右邊是否有來車),就遭到左邊逆向行駛的機車撞擊;事後有檢驗出對方有酒駕。
對方右腿骨折我沒受傷。
初步鑑定上寫著我有應注意未注意 ,剛開始我想說車禍大家都不愛所以有通知保險公司準備理賠對方的醫療費,誰知道對方獅子大開口,不止醫療費還生活加精神賠償20+,我保險說可承擔1/3,但對方不接受,最後談不攏,即對我提告傷害罪。
現在我已經申請事故鑑定,請問大家還有什可以做的嗎?(我媽一聽到我被告馬上就要我去道歉……)
謝謝大家
附上google地圖
我要往北轉,對方逆向南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