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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D5肇事逃逸,請協尋福斯t3白色休旅車車主,請他與我聯絡,謝謝。

大家好

是這樣子的....

事發三天了

我的車停在台北市士林區內(非紅線),

於2014年6月11日下午6點22分遭到撞擊後逃逸。

根據現場目擊者描述,車牌為4565-D5,

車型為白色福斯T3休旅車<(▔ c▔)y▂ξ



煩請認識這位車主的朋友們,

請這位車主與我聯絡。


事情很簡單,

不要搞得太複雜呦

監視器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525750867548427&l=1531315511842967991


4565-D5肇事逃逸,請協尋福斯t3白色休旅車車主,請他與我聯絡,謝謝。
4565-D5肇事逃逸,請協尋福斯t3白色休旅車車主,請他與我聯絡,謝謝。
4565-D5肇事逃逸,請協尋福斯t3白色休旅車車主,請他與我聯絡,謝謝。
2014-06-14 18:48 發佈
阿虎 wrote:
大家好是這樣子的.....(恕刪)


這種人那麼皮...

直接請警察找了啦
有一點我很納悶。。。

肇事車主原停在大樓門口都停一陣子了,

倒車後撞到我車後,

又開回原來大樓停車的那個地方。

下車後有走過來看他的傑作,

看了一兩分鐘後,

車停在原地,

然後就走人了耶............................




請問

這舉動是.............................





所有事情都有證據,
有影音檔,但因為是隔壁大樓調閱的監視器,含有內部影像,所以不方便公開。
報案後找人不是警察的工作嗎?

警察只要一通電話就可以解決

特地發一篇的用意是...???

dj720c wrote:
報案後找人不是警察的工作嗎...(恕刪)


沒人受傷,這只能算是毀損
需提告後才能通知對方車主到案說明

而且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
警察也不能透露對方資料
凍頂高山茶 wrote:
沒人受傷,這只能算是...(恕刪)

看了一下法規,無人傷亡。好像不構成刑事上的肇事逃逸。
頂多被吊扣1~3個月駕照。

阿虎 wrote:
大家好是這樣子的.....(恕刪)


提告就好了
警察會通知他出來的....
這跟上次新聞那個停車場事件好像哦
因為人不在現場也是不算肇逃
只有毀損,警察也不能提供個資
變成要民眾自己去找對方

所以新聞裡有提到說
是要自己吞幾千塊的修車費
還是花上人力時間去提告
報案警察就會找啦

連個違停車被擋住,打電話給100報車牌,警察就去聯絡車主,幾分鐘車主就跑來移車

roper1980 wrote:
看了一下法規,無人傷亡。好像不構成刑事上的肇事逃逸。


沒有人受傷也是肇事逃逸,
不要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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