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30公尺就看到此車路旁臨停,當我騎到約距離他兩台車身的距離,突然切入車道也沒先打方向燈警示,向警察檢舉他兩點違規 1.未禮讓直行車 2.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沒想到檢察回覆我"本案依據您傳輸之RAL-XXXX號自小貨車違規之影像檔及相關資料,因無法正確判定違規事實,為避免爭議,本局不予舉發。"這樣真的沒有違規事實嗎?
kim10251025 wrote:約30公尺就看到此車...(恕刪) 反正有的警察會找盡各種理由不開單,真的看不下去,CC給警政署吧,開單機率會大一些,個人覺得他未讓直行車是有,變換車道本來就在車道上了,XD所以可能不算變換,倒是可檢舉違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