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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好好停車嗎?

兩位車主一起來,就直接停在人行道上。
一點都不會覺得擋道...

最近台中某間咖啡店外很多機車朋友都會來聊天。車都閃亮亮的。突兀的將車直接停在人行道上。
(非機車停車格,機車停車格在柏油路上)


一群人就在喝咖啡聊天。
感覺好像展示車子的帥氣。
可是...
其實很惹人厭...

可以好好停車嗎?
可以好好停車嗎?
2014-06-11 18:44 發佈
看不慣就直接檢舉就好 , 要不然市區走一圈下來 , 你大概會照到相機沒電 ,
記憶卡不夠拍.

你第一張照片 , 右下角汽車似乎也是違規停車 .

啊 , 通常汽車違停都不太引人注目的 , 畢竟 .....
ooxx
請順便檢舉右上角的貨車

以及在你旁邊的轎車

不要只針對機車...特別是紅牌....

謝謝!!

1. 右下角汽車合法。 該處沒有劃線。
2. 小貨車在那工作。垃圾區資源回收門口,將回收物搬上車。合法區域。
3. 機照片車有紅牌和白牌。沒有針對紅牌。

謝謝兩位的開釋,
看不慣檢舉就好⋯

還好~如果是一輛汽車停這裡
那肯定會讓用路人覺得更不方便
jason000 wrote:
1. 右下角汽車合法...(恕刪)


完全是因為照片裡有紅牌...快來護駕!!

jason000 wrote:
1. 右下角汽車合法...(恕刪)


該處怎麼看都像是路口 , 路口不可以停車
ooxx
westfunk wrote:
請順便檢舉右上角的貨...(恕刪)


我生活範圍中四輪汽車違停的嚴重 , 要是我遇到一台就要拍一張貼上來 ,
我根本就不用做事情 , 整天貼這些違規文章就好 .

至於機車違規?
那也不用說 , 到處都是 ...

唯有特別的顏色會被貼出來
ooxx

jason000 wrote:
謝謝兩位的開釋,
看不慣檢舉就好⋯..(恕刪)

你檢舉了嗎 ?

拜託請務必檢舉 , 還給行人一個行的空間 !
ooxx
你拍攝的地點是這個地方對吧 ....
你汽車就停在路口 , 你怎麼會認為他可以停車 ???????

所在地點





第 111 條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
、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
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
內不得臨時停車。

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
四、道路交通標誌前不得臨時停車。
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
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
得逾一公尺,在單行道左側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


還有小貨車也壓到黃網區了吧 , 他是執行公務嗎 ?
不然怎麼可以占用黃網區停車 ?


一切的一切 , 就是對於交通規則的不熟悉 , 跟輪子數量的差異啊 ..




下次這種東西喔 , 請直接寄送到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網路信箱檢舉就好 .
別讓顏色汙染了心靈 .
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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