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台中市一個十字路首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要左轉,兩台車擦撞(對方右前跟我的左前撞到),雙方人都沒事, 只有車損(對方比我嚴重一點), 但到目前為止對方保險公司都說還在等肇責出來,我本身只有保一般基本的, 所以目前是自己處理. 問題來了,
1. 車子進廠估價2萬8,因為還在等結果因此還沒修. 就這樣晾在這,要等多久阿?
2. 警察到現場第一句話就問,誰闖紅燈, 我很清楚是對方, 但做筆錄時他也很鎮定的就不承認,也就是說謊, 硬 說是綠燈,有錄音! 還好事後調到監視器, 一個小時後警察打給我說調到畫面了, 對方確定闖紅燈. 針對他公然說謊這點我能做甚麼處置嗎?
3. 對方應該有乙式或丙式, 我想他早就修好了,我被闖紅燈的人撞到卻拖在這邊..車子也不太敢開, 車身被粉筆畫的一圈一圈到底要等多久啊?我可以向對方申請這段時間的車用賠償嗎?
4. 我本來覺得對方闖紅燈應該就要負全責, 但很多人跟我說現在都是用比例去算, 對方開福斯,我是toyota, 如果照車價維修比例我一定比較不划算阿~~~
而且現在我真的不知道我要去催警察局還是對方保險, 有經驗的各位能給建議嗎?我是業務~沒車用真的很不方便~~>"<~~我能夠主動爭取並保障自己的權益嗎??
P.S 這個沒法律效力,如果任一方不服,自費3000元去申請鑑定 (又要一個月↑)
2. 他的記憶就是如此,你能奈他何?講個題外話,日本有位學者想還原
當初地鐵毒氣殺人事件,去訪問了當時上百位的幸存者,結果每個人
對細節部份的描述 (兇嫌衣著、顏色...),完全不一樣,人在遇到緊急狀況時
確實會有記憶上的問題,所以才需要其他事證佐證
3. 對方保險公司看過車後,就可以修了 (自己記得拍照存證,並保存維修報價單)
記得要多角度含細部多拍n張,比較不用事過境遷盧曉曉,代步費問題前面有正解了
4. 台灣有條惡法,叫應注意而未注意,被撞的老實講除非是被後方追撞
這種法條明寫要負全責的,不然絕大多數的判定,都會3:7或是2:8分之類的
遇到一些不想擔責任的,乾脆不管三七二十一寫無法判定 (5:5)
讓事主自己去慢慢僑
還有前面有人問到五年車齡的問題,如果這段時間你有多在網路搜尋
或是看過以往過來人的經驗,你就會知道,超過這個年限車子的法律認定殘餘價值
基本上跟賣回收場的廢鐵沒兩樣,搞不好還更低
照你的狀況車頭對車頭,保險公司有佛心一點會照比例全賠給你
黑一點的就要跟你算折舊了,到時候才是勞心勞力飆髒話的開始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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