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98年的Liata 隧道內被後方車子高速推撞, 導致我車前方與後方受損...送到維修場後,估價維修約 8萬元, 但是對方保險只願意出 1萬想想乾脆不要任何賠償金額,小弟如果要求 "恢復原狀", 是否有機會成功??在調解與上法院這段期間,是否要自行買單先修車? 怕萬一敗訴,變成 7萬(8萬 -1萬)都我自己出..
類此案例網路上查得到很多也有上過新聞的案例老車修復等於以新換舊恢復原狀的認定標準也很難讓雙方都滿意在沒有更好參考基準的情況之下法院只能以行政院頒布的標準來判定折舊(汽車耐用年限5年)而保險公司為免有心人士製造假車禍不當得利也只能用殘值作為最高的理賠額度所以在台灣 老車被撞比較吃虧(國外情況如何 有待神人解答)理賠不足的部分就看肇事者的良心 看他要不要補貼了
上次朋友被闖紅燈的車側撞,下車時感覺到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所以做完筆錄後表明要去醫院驗傷,肩頸扭傷和膝蓋挫傷...後來果然對方不願負責,全都推給保險公司,連電話都不接了,而保險公司也是用殘值,只願賠償1萬多...實際修復約要5萬...後來朋友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對方以及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態度放軟,最後順利和解修復費用.......不知道事情過多久了??? 現在如果你有哪裡痠痛,請記得趕快就醫並開立證明, 然後去當初處理的交警單位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