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最近竟然發生06年到今年4月共2400多件佔用內車道的罰單都被撤銷,原因竟然是警方忘記申請手續...換句話說因為警方沒有申請路段車線手續指定內側為超車道,所以內側車道就不是超車道可佔用...舉發八年到最近才發現...
因此這段期間在這路段因佔用內線被罰的車主都可收到退回的罰金以及消除違規點數...
看到這新聞才知道日本高速公路內側要警察單位申請才算超車道,沒申請就不是超車道...
誤開罰單日本警察都會主動通知並積極處理後續事宜,且八年間的違規都可以撤罰...換到台灣會變成不告不理吧...
星星星星星星 wrote:
雖然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也沒明文規定不能從右側車道超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