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歲的計程車李姓駕駛,前年在台中步行過馬路時,遭酒醉的湯姓騎士撞上,機車騎士指稱李姓駕駛未注意來車,造成他跌倒摔車,頭部撞擊後有癲癇等後遺症,控告過失重傷害,最後法院判決,李姓駕駛拘役30日,並遭求償500餘萬元,挨撞還要被拘役,讓李姓駕駛相當不服氣。
氣憤模擬當時情況,控訴自己被酒醉駕駛撞,還被判拘役。被撞駕駛李火勇:「我要開車門看到他,對方他的車子從那邊過來,我要跑、跑不掉,我往前跑,結果跑過來這邊,這個方向被撞。」
當時計程車司機正要過馬路,卻被疾駛而來機車騎士撞上,當場昏倒,沒想到司機沒有提告,反而是機車騎士以頭部受傷造成癲癇為理由,指控計程車司機過失重傷害。
被撞駕駛李火勇:「被撞了以後,然後又要被告,胡市長先生所講的,要把台中成為酒駕地獄,那法院的判決,法官這樣判決,檢察官不服又上訴,那是不是建議台中市成為酒駕天堂。」
由於機車騎士事後被驗出酒精濃度超標,卻獲得緩起訴,令被撞司機不能接受,不過法官卻是認為,計程車司機當時走在快車道,沒有注意對向來車,才會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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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是前年發生的,有人有相關新聞嗎
讓我搞清楚為何被撞還要判賠500萬
larry523982 wrote:
一名60歲的計程車李...(恕刪)
剛剛查了一下判決書.....大概看了一下....內文....
計程車司機說法是..在他車旁要開門時...機車騎士衝過來..他來不及閃避..被撞....
判決書寫到...有監視器畫面..所以法院似乎不採納..計程車司機說法....
最後判決書寫到....
機車騎士...酒駕為主要肇因
計程車司機...穿越馬路未注意來車為次要...
所以才會有被酒駕撞還被判刑的原因...
至於..500萬.....應該是機車騎士求償500萬..
但這個損害賠償...原本是刑事附帶民事...
另一判決文中..寫到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所以...刑事上有過失判決....
民事上賠多少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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