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第一次倒車歪歪的沒有正。
所以第二次準備要出來時候,被酒駕的人撞上。
當時他是從我右方很快速的向我撞上。
但社區監視器是看到我車,同時出來讓他2秒快靠近時間,反應差不急撞上我。
而以對方撞上後,車子天雨路滑,滑行撞上電線桿。
事後送醫院抽血檢驗對方騎士酒精濃度為0.655毫克。
兩天之轉至長庚長院動手術了。
兩次調解派家長來談判,又談不攏,打死就不跟你和解,
事後,又要告我過失傷害,口口聲聲說他們有路權。
想不到過完年之後,車輛鑑定也去過了,報告說我沒有注意是左右車道上來車,讓對方撞上也有過失,為主因
對方:因酒駕沒注意前面來車,也有疏失,為次因。
今天檢察官第二次詢問,
也看車鑑報告說:「我因為沒有車道上先讓行,是否承認有過失傷害?
辨解:說他因為沒有打燈,而且有注意車道上來車呀?傍晚不打燈不容易看的到
是他車速太快。
檢察官不想聽什麼,說當時現場圖片、照片屬於夏天太陽正下山的還有一些些陽光。不至於看不到對方來車。
結果,對方又提出來說他右臂檢驗傷單出爐,一直說他右手殘廢了,沒辦法舉手。
又要加一條反告我過失「重傷害」。
這什麼天理呀>_<,又遠遠的從這麼遠地方撞我,煞車不急撞我,還酒駕反應神智不清。
第一次詢問,一直說我不清楚,我不知道。
連我的汽車有沒有打燈都不知道、連路燈有沒有不知道。一直說謊說我時速只有30公里。
屁咧~明明就超過80了。
現在來撞我還被檢察官說少說也要賠100萬跑不掉= =
問題:
一、現在真的要賠一百萬嗎?我一個月才收入2萬2怎麼賠呀
二、那對方酒駕又不要承擔任何錯嗎?少說也有五五或三七吧~太不公平了
三、該不該請律師為下次開庭辯解?
今天為了這件事上來發文,真的現在心情一直很不高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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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各位關心與照顧
回家時一發現被新聞播報出來了0.0,嚇到了。
目前正常想辦法處理這件事情中....
還沒開庭一切長輩說別把事情搞這麼大~所以等方便回應各位
再次感謝您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