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力行改革政策,對重大犯罪大多寬容對待,故意殺人致死都未必判死刑,何況是酒駕肇事害人命,先前葉少爺酒駕害死數人,不也是重重舉起輕鬆判決幾年,日後再減刑再經特赦,關不了多久,又可以重出江湖,酒駕害人被譴責頂多一時,被害人及家屬痛苦一生,又有誰知道呢?被酒駕害死的人都是庶民百姓,又不是那些達官貴人,當然沒人會在意,有錢人花錢喬一喬,賠點錢坐幾天牢,不就又可以酒照喝車照開,誰會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