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play99 wrote:2/21下午,家人要...(恕刪) 強制險有賠對方體傷但不賠財損,就算是小事故還是照正常程序來處理千萬不要怕麻煩而私下和解,第三人責任險千萬不要省,騎機車的話最好再多保駕駛人險。
sunplay99 wrote:2/21下午,家人要...(恕刪) 網路這麼發達了,怎麼二月份的事到現在還沒「和解」呢?(不懂也該當下馬上爬文或請教啊!)錢付了,對方也說沒關係,那就得趕快趁熱簽和解書了啊!現在怎辦?四月了!大概又是要以刑逼民了,過失傷害告下去,你就一個頭兩個大了!
sunplay99 wrote:2/21下午,家人要...(恕刪) 先不要慌,若對方提出的金額你可以接受,就花錢消災趕快寫和解書,就算最壞的情況須上法院,對方的索賠也都要有相關單據佐證,只是你們都會花費不少時間跟精力.
肇事逃逸不至於,你要慶幸警察有到場並建檔至於不陪傷者去醫院是很愚昧的行為現在說太多都無用,趕緊做事後補救不可能有人會為了提告而提告連協商調解都沒進行就進入司法程序也是被法官打回來請你詢問,對方真正想要數字是多少再來操心擔憂,只是骨折這種傷勢,能忍到當下不去醫院是蠻厲害的腳骨折根本不會痛,只是走起路來會軟腿站不穩更重要的是一個月後才反應,其實我很疑惑重要警方那邊到底有做和記錄?現在憑你口頭之詞根本沒用,司法一看紀錄二看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