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若家屬為殘障,請直接在門口放人下車,再去找車位...(恕刪) 你的說法我不認同如果家屬身心障礙,放在門口被人推走or走失怎麼辦身障也包含精神疾病及智能障礙不是每次出門都能有2人以上家屬陪伴的
有時應該要先了解原因在下標題吧!之前在台中逛大賣場時.有時車太多.指揮人員會要你停那或是停他們員工的專用停車場.當然他們也是先會預留幾個下來.我就曾經被指揮到停在中間不知名地段(應該是他們員工停的)走安全門進賣場.害我要離場時一時找不到哪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