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的發生擦撞,這樣是誰的過失較多呢?

大家好,事情是這樣的……
剛剛下班我騎車要回家。
途中經過一個地下道,地下道的出口正跟另一條路垂直交叉,呈T字狀。
汽車道的車輛不能在此路口右轉,因為容易跟機車道的機車發生擦撞。但機車可以右轉。
但在機車道的右邊還有一條路,跟機車道是平行的。機車道算地下道的一部分,右邊的路則是平面道路。
因為高度有落差,通常是要快到機車道出口時才會看到這條路有無汽機車出來。
剛才就是這樣,我要準備右轉,離出口約十公尺處便打了右轉方向燈,速度也有放慢。
除了放慢速度,我也習慣轉頭看一下這條路有無車輛出來,那是一種預期心理吧!
結果今天真的是差那麼一點就跟從這條路出來的prius擦撞了。
我們幾乎是同時煞車,兩車成垂直的角度,距離不到一公尺吧!
因為在路口之前我們彼此看不到對方,我們是同方向前進,我騎在地下道的機車道要在出口右轉,他開車在地下道旁的平面道路要直行。
想了解的是,如果我們真的發生擦撞了,過失比例誰會比較大呢?
雖然對方是直行車,但主要道路是地下道這一條路。
謝謝。
2014-04-07 18: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過失
按理在平面車道的部分應有號誌,但不知樓主的事發地是否有號誌呢?
如果皆為直行且平面車道有閃紅燈號誌則是平面車道責任較大,因為閃紅燈號誌要先停再行
,而主幹道應有閃黃燈,必須減速慢行,並有隨時煞停的準備。
但您是轉彎車.....我想至少有1/2肇責。

我騎在主幹道,當時號誌是綠燈。
右邊的路只是短短不到兩百公尺的連接道路,是一條單向道,只可容納一輛車的寬度通行。
那條路上沒任何交通號誌,它的盡頭就是我要右轉的那個地方。
所以那條路上的汽機車駕駛是要看我們這邊的號誌。
沒號誌的話...建議你下次經過時先停再行,因為你是轉彎車,肇責主因可能是您,這是我的認定啦!
不知是否還有其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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