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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車禍後的處理


小弟最近流年不順,平時奉公守法卻頻頻發生車關.

我3/18下班後騎機車(檔車)回家路上遭汽車左轉撞上.也請警察做完筆錄,拿了三聯單,
上了醫院檢查,車也上了車行估價看要修多少.

3/21車行通知大概要的換下的有碟煞盤,右前叉,三角台,珠碗,車手把,離合器拉桿,油箱,電門,腳踏橫桿,鋁合金腳踏,打檔桿,夏德45車箱等.初估33500!

至今期間對方只有打來一通電話,說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有點不悅),就想說把車行報價金額說給對方的保險公司看要怎麼解決.業務是說要等交通隊判決下來看肇事歸屬在來談賠償(道理是沒錯...)
但是被撞了手腳腰痠痛得要命,上班工作沒車也不方便,聽到這句話更是不悅.

想請問有經驗的各位,照這位保險業務的說法,如果到時判決對方要負全責,是不是車損部分他們都得要全額賠償,不可殺價?
另外,我這樣可以要求生活不便的體恤金還是精神賠償之類的?合理下該要求多少?

附上行車影片,全長四分鐘,可從2:00開始看

感謝回答

2014-03-27 11: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處理
jk777 wrote:
小弟最近流年...(恕刪)


建議直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沒有想負責的人用這招就對了。

求償部分就車損,醫療費用,代步費用,請假沒去上班的費用以上要有單據。
精神賠償就隨你喊。
請自行Google車禍賠償一覽


事情本來就是要等肇責出來在定奪,車可以通知對方保險公司來確認,確認完馬上修
和車行借代步車或者叫計程車拿收據

至於保險理賠即便是對方全責,你也不可能拿到33500
即便上了法院更不可能拿到33500
除非你車剛買

不過假使扣掉折舊剩下兩萬

你可以自己拿捏精神賠償去湊金額湊到33500

然後在以過失傷害需付的國庫金在去打壓對方
除了自留路邊停車開門的空間外
我還是會在後方較無車狀況下,盡可能騎靠內側

加油站出入口常常發生車禍哩...

jk777 wrote:
小弟最近流年不順,平...(恕刪)

joek520 wrote:
求償部分就車損,醫療費用,代步費用請假沒去上班的費用以上要有單據。
精神賠償就隨你喊。


醫療,車損方面我都是有開收據. 代步方面,因為老家住得近,所以是跟家裡借車來騎,比較不方便.
因為傷勢還好,不過上班要做到舉手爬梯的動作,動一次痛一次阿~
加上對方都漠不關心的態度,所以想給他一點教訓而已!!
精神賠償自己打算討個3000~5000.


cp175641 wrote:
事情本來就是要等肇責出來在定奪,車可以通知對方保險公司來確認,確認完馬上修
和車行借代步車或者叫計程車拿收據

至於保險理賠即便是對方全責,你也不可能拿到33500
即便上了法院更不可能拿到33500
除非你車剛買


我也知道業務他們也是遵照的SOP在走而已,只是肇事方無關緊要的態度讓人很不悅.
所以說車損部分,即使是十年車修理了33500,還要得扣除折舊費用嗎?
我本來車騎好好的都沒事,都是被他撞壞才需要換新的啊! 那真是虧大了!!!


fanrien wrote:
除了自留路邊停車開門的空間外
我還是會在後方較無車狀況下,盡可能騎靠內側

加油站出入口常常發生車禍哩...


正如你所言小弟已經貼較內側騎了.因為工作地點大都是貨櫃車在跑,
所以像影片中我是騎在中間,不然對相一部大貨車來會車,
不撞死也會嚇死...


謝謝大家回覆
大大好,

對方明顯從加油站駛出, 而加油站, 非屬"車道",
因此, 對方只能被定義為準備駛出道路(或稱預備駛入車道)之"路邊起駛之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9條,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下列規定:
一二三四五六
七. 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另外, 再加上對方很明顯的已經先行逆向駛出道路, 且佔用到大大的直行路線

大大直行車, (沒有超速的前提之下)
對方,, 主要肇事因素;
我方,, 沒有肇事因素; (我方猝不及防, 無法注意車前突發狀況)

以上為本件交通事故之肇事因素分析.

其他的賠償內容? 理賠過程? 大大可以用關鍵字 harrison4569 在mobile01站內搜尋相關回答.

查閱之後, 有進一步的問題, 再提出詢問或直接來信.

以上
好爸爸與帥兒子
-------------------
(回應chen大大;補充一下;;加油站 = 道路 = 路邊起駛 ≠ 車道)

harrison4569 wrote:
大大好,

對方明顯...(恕刪)


大大您好,剛才去搜尋一下你的回覆紀錄果然輝煌又詳細,很有參考價值。待小弟下班後立馬回家參閱!

感謝分享。

harrison4569 wrote:
大大好,對方明顯從加...(恕刪)


好爸爸:
對於加油站車道是否屬於車道
以下供您參考

交通部81.2.1. 交路字第00四0五九號函

關於車輛進出加油站之車道是否屬道路範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
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加油站之車道如無管制設施,可
供公眾(車輛)自由進出,則屬道路範圍。(交通部81.2
.1. 交路字第00四0五九號函)

chen0423 wrote: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
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加油站之車道如無管制設施,可
供公眾(車輛)自由進出,則屬道路範圍。(交通部81.2
.1. 交路字第00四0五九號函)


那請問社區停車場算是道路嗎

之前社區停車場有二台車互撞
結果是雙方的保險公司的人出來丈量拍照
一問才知道警察不管社區內的停車場範圍
去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什麼精神損失,代步車費用,醫藥費,沒辦法工作這幾天的工錢,請假扣的全勤...等
全都給他灌進去
很快對方就會找你談了,當然不一定要的到這些,目的只是讓對方快點找你談

另外零件會折舊,工資不會折舊,你可能要不到3萬多修車費,看零件工資各多少
如果這種情況,可要求"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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