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流年不順,平時奉公守法卻頻頻發生車關.

我3/18下班後騎機車(檔車)回家路上遭汽車左轉撞上.也請警察做完筆錄,拿了三聯單,
上了醫院檢查,車也上了車行估價看要修多少.
3/21車行通知大概要的換下的有碟煞盤,右前叉,三角台,珠碗,車手把,離合器拉桿,油箱,電門,腳踏橫桿,鋁合金腳踏,打檔桿,夏德45車箱等.初估33500!
至今期間對方只有打來一通電話,說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有點不悅

但是被撞了手腳腰痠痛得要命,上班工作沒車也不方便,聽到這句話更是不悅.
想請問有經驗的各位,照這位保險業務的說法,如果到時判決對方要負全責,是不是車損部分他們都得要全額賠償,不可殺價?
另外,我這樣可以要求生活不便的體恤金還是精神賠償之類的?合理下該要求多少?
附上行車影片,全長四分鐘,可從2:00開始看
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