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行舉發違規停車

小弟收到此逕行舉發違規停車
雖然有照片但是是兩張分開的
但是左邊那張的警示我在停車時沒有看到
在GOOGLE MPAS上我停車的位置找過了也沒有
但是照相時間一樣
所以我不知道他是在哪裡拍的
請問一下我這樣申訴有可能成功嗎
若有小弟有不對的請多多指教 謝謝
逕行舉發違規停車
2014-03-24 22:09 發佈
那是人行道吧?
沒有格子吧?
你要申訴什麼?
同一樓,左邊那張多餘的,人行道又沒有畫停車格

申訴只是浪費時間
人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人行道!

連機車都不能騎的地方,你把機車停上去就是違規停車,根本就是違規事實明確!
即時沒有標誌,人行道也不能停車,趕緊洗洗睡去吧!
600去繳一繳吧 申訴只是被打回來 那邊一定有牌子
沒左邊那張你也不能停

左邊那張是給你看的

人行道不能停車你不知道嗎?
歐拉拉 wrote:
小弟收到此逕行舉發違...(恕刪)
爽x100

現代人的廉恥到哪裡去了??
有種違規,被抓了,摸摸鼻子認了,

找一些漏洞看能不能閃掉,算甚麼男子漢?

此風不可長,難怪台灣越來越爛

歐拉拉 wrote:
小弟收到此逕行舉發違規停車
雖然有照片但是是兩張分開的
但是左邊那張的警示我在停車時沒有看到
在GOOGLE MPAS上我停車的位置找過了也沒有
但是照相時間一樣
所以我不知道他是在哪裡拍的
請問一下我這樣申訴有可能成功嗎
若有小弟有不對的請多多指教 謝謝


罰的好~

歐拉拉 wrote:
小弟收到此逕行舉發違...(恕刪)

只要路邊畫紅線又沒白格子就是違規...

如果沒畫紅線就能停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人行道是否可以停車,應該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

(55-1)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90-3)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也就是,如果人行道上沒有劃機車格,都不能合法停車

不過,我有問過警察,他們說,如果人行道沒有那塊『禁止停車』的牌子,他們不會『主動』取締...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