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人士投訴,駕車前往頭份鎮公所洽公,準備將車停在身障專用停車格位,卻有一輛苗栗縣政府公務車公然違停在車道上,還佔用到部分身障格位,即使他按喇叭、打方向燈提醒,司機不僅不理會,還反嗆「民眾沒什麼了不起」。對此,苗栗縣行政處庶務科表示,司機認為後方車主惡意逼車,應對才會口氣不佳,已口頭告誡司機注意改善。學者指出,明明是司機違停,何來後車惡意逼車,根本是強辯。是投訴人惡意逼車還是司機違停~~各位認為是哪個?關鍵字:公務車擋身障格 嗆聲拒讓
孤寂之狼 wrote:學者指出,明明是司機違停...(恕刪) 我懷疑記者就是那位學者 ....話說現在記者愈來愈懶 , 以前好歹還會真的找位專家來訪問 ~當然 找來的專家也是先經過記者"篩選"沒錯啦 ...
piwu0531 wrote:我懷疑記者就是那位學...(恕刪) 我注意的是遇惡劣公務員處理方式1.當面制止要求改正2.現場拍照、錄音、錄影存證3.檢附資料向該員所屬機關政風單位陳情4.可向《蘋果》爆料投訴專線反映:0809-012-555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