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經過:
昨天小犬騎車要穿越彰化市林森路,該處為閃黃燈路口,與對方發生車禍,小犬人車倒地,車禍發生後,對方下車察看自己的車輛後(送瓦斯的小發財),只丟下一句話"你有沒有事"(應該是指受傷),小犬驚嚇之中回了話"沒事"後,對方就上車駛離,留下驚魂未定的小犬在車禍現場.
事後報警調閱附近店家監視器畫面,只看見車輛樣式,無法辨識車牌,所以警方要再調閱其它監視器判定身份.今天對方沒有報警處理鑑定車禍責任,也沒有幫忙小犬將受損車輛移到路旁,就逕自離開現場,這樣子我們怎樣子去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呢?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指點迷津,謝謝.(不能告肇逃,小犬只有衣褲破損和一個小小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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