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2 計程車943-YH國道上惡意逼車 轉PO
糾紛是在車主匯入的時候發生的
還有他要變換車道出來 因為你比他早
你超車過後 你沒發現他狂閃大燈嗎XDD
我是開KUGA 2.0
我的個性拉....
如果沒測速照相 他逼我第一次的時候 我不會理他.....
我會直接送警察局 之後油門就催了....
如果還是硬要來 我真的沒辦法閃
那不好意思 我真的會煞車 抓穩方向盤 直接撞了.....
老爸職業駕駛說過一句話 如果真的沒辦法閃了
那請不要因為閃他 去撞到別人 方向盤抓穩 煞車踩下去 直接撞了....
不然為什麼有些小黃會在高速公路被 卡車擊墜......
你要我死 我還跟你客氣?
樓主應該懂我的意思 還好車主沒反應過度 反應過度又是個失控打滑事件.....
那邊可以超車嗎誠心發問
逼車的罰則不是提高很多了?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化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且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如果再次違規,則沒入汽車。
原文網址: 立院三讀修法定義「惡意駕駛」 逼車罰2.4萬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4/309743.htm#ixzz2ut67hz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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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點把影片寄給警察吧
看可不可以讓他收到罰單
並且最好吊扣牌照三個月
這種駕駛平常在路上一定是個炸彈
開車習慣差
我樓上也住個小黃司機
有天騎車就看到他在馬路違規紅燈左轉害我差點撞上
結果前一陣子聽到他為了讓客人下車直接切到外車道害有輛機車撞到他要賠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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