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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7 台17線海線梓官逼車事件糾紛 -- 肢體衝突

註明:轉帖

地點:台17線海線梓官。

時間:2014.02.27 -- AM 15:45。

2014-02-28 1:18 發佈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地點:台1...(恕刪)



衝突點到底在幾分幾秒?

我都看不出來

外啥無故會被打
其實也不用追耶
就亂打人阿
都照到了
車牌也清清楚楚
直接找警察
機車騎士有拍打引擎蓋!!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地點:台1...(恕刪)
大鎖往車上打下去~我就不相信他不停車~
機車騎士弱掉了
大鎖都已經拿出來準備了
貌似也拍車身了
被攻擊竟然也不還手
超車也不攔車
搞不懂那之前的準備動作跟氣勢是跑哪去了
C7-7032 你紅了

開四輪的就是大爺啊
人家騎得好好的,硬是要逼人車,按了喇叭還繼續逼
引擎蓋被槌剛好而已
不過騎士太不懂得保護自己
對方開的可是T4殺人武器
方向盤轉多一點騎士就GG了,還買一送一(但保證抓去關)
要馬就大家在路邊講清楚,嚴重一點就請警察來,私刑也可
不過礙於現實,車上有載女友,還是孬點好...
如果是自己一個人的話,在他故意靠近時,大鎖就砸下去了
對方只是個俗辣而已,沒種的才打完快速逃離
這種應該會有上新聞的潛力吧!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地點:台1...(恕刪)
其實機車騎士只要把一開始2:27秒處大車逼車的畫面寄出去檢舉就行了
後面的部分其實有點多餘
第一次停下來的時候 福斯駕駛也不敢下車輸贏
何苦再追上去故意騎到福斯前面
讓自己跟女友身陷險境

萬一遇到瘋子 把方向盤轉偏一點
或是油門踩重一點
可能就會造成機車騎士及後座非死即傷
到時就算證明全是對方福斯駕駛的錯又如何呢?
車子是非常有效率的工具,不管是用在運輸或是用在殺人。
君不見開車要人命的,就算警察一堆開槍還不見得攔的下來,更何況是一撞就飛的機車....

騎士要懂的保護自己,今天是那駕駛因為某些原因不敢看泌尿科卻又自卑的在路上看到載妹的就酸葡萄逼車,你想要命就會閃,閃過後很多人都當沒事,就算閃不過逼到你出事爆頭慘死,也可能只是過失致死而已,因為用車子殺人的動機非常難以舉證的只能用意外去處理,看看以前追人追到死巷無路可逃再撞死的,還是在三芝還哪裡的沿路猛追再頂機車去撞電線桿的,都嘛只是過失,哪像拿刀,沒捅到也會有事。

今天這駕駛變態雖變態,也還好他沒有殺人的洨,不然方向盤一轉、油門一踩,比拿刀捅人還省時省力又不髒手,就算有人掛點,駕駛說"只是想嚇嚇他而已,沒想到會出事的",事後你家辦喪事,他活著一皮天下無難事。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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