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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像傻傻的我相信警察和解有業績壓力,讓對方肇逃賺到罰緩

這兩天打電話給偵查隊交通分隊交通大隊。終於釐清一些頭緒。

時間表
1月21日 車禍驗傷
1月2x日 偵查隊做筆錄,警察表示案件有業績壓力,希望能快點和解
2月07日 對方到警察局取得我的連絡方式,聯絡和解事宜,我想說到時會有道條罰對方,提出2千元捐款單當和解
2月21日 初判表示對方未出面,肇逃及行政責任無法罰
不要像傻傻的我相信警察和解有業績壓力,讓對方肇逃賺到罰緩

目前狀況是

1."偵察隊"沒有給交通隊筆錄,所以初判表不研判。(對方還是有做筆錄)
2.對方因為這樣,開雙車道等違規行為不用罰,賺到罰緩3000-5000,跟一張駕照(道路條例是行政責任)
3.我方若要聲請保險,只能找特別救濟基金。對方保險公司不用理賠,保險費也不會增加



當初不要相信警察才對,現在偵查隊表示已經和解完了,筆錄就不用給交通隊研判。對方的行政責任歸零
所以7日對方到案,筆錄也就不用了。



我今天打給當時的交通員警,他也只能請我提供對方個資(交通隊都沒接到偵查隊的資料),連絡她來再做一份筆錄,但是對方可以不到,因為刑事筆錄已經做完了。交通筆錄沒強制性。



我只能說我很笨,相信警察的話。

我從不知道和解可以讓對方闖紅燈,逼車,走雙車道等違法行為不受理。

所以大家若先和解了,警察可以這麼做






以下為舊文
--------------------------------------------
http://m.youtube.com/watch?v=-cuLfT4zt_Q
這是我騎車被後車突出的後照鏡打
當下報警及提供行車記錄器

對方行駛雙車道(道條45條)及肇事逃逸

今天去拿初判表
http://ppt.cc/1uPi

肇事逃逸不做筆錄就沒責任了嗎?
2014-02-21 14:29 發佈
肇逃是公訴罪但前提是你有受傷拿驗傷單去提告警察才會受理

不然就是你報警後有明顯外傷警察才會主動幫你送件

看完你的影片應該也還好沒受傷 沒受傷的話就是民事的財損

你有受傷嗎???

tamer128 wrote:
http://m.youtube.com/watch?v=-cuLfT4zt_Q
這是我騎車被後車突出的後照鏡打
當下報警及提供行車記錄器

對方行駛雙車道(道條45條)及肇事逃逸

今天去拿初判表
http://ppt.cc/1uPi

肇事逃逸不做筆錄就沒責任了嗎
跟一下

因為之前也是被汽車右轉擦撞但我沒倒地車也沒很明顯的損傷

我就很好奇

擦撞沒損傷就沒事了嗎?

就可以離開了嗎?

我說我要報警汽車駕駛就跑了

而且還是位外國人

說真的我也想裝個行車紀錄器了


tamer128 wrote:
http://m.y...(恕刪)
油切烏龍 wrote:
肇逃是公訴罪...(恕刪)


背部疼痛,做完筆錄去醫院急診

且影片很清楚拍到對方違規,影片不能採用嗎?
油切烏龍 wrote:
肇逃是公訴罪但前提是...(恕刪)


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
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可以阿 記得去公立醫院開立驗傷單提告 影片你要自己給警察+驗傷單

建議你先請警察找到對方談談看 肇逃公訴6個月以上 可以和解就和解吧!
tamer128 wrote:
背部疼痛,做完筆錄去醫院急診

且影片很清楚拍到對方違規,影片不能採用嗎?


說實話這一條罰個3千吊扣3個月駕照真的不痛不癢 車還不是照開

等被抓到再說 通常在做筆錄時警察就會請2照雙方到場和解會送的機率不高

lin5205520 wrote:
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
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油切烏龍 wrote:
說實話這一條罰個3千吊扣3個月駕照真的不痛不癢
...(恕刪)

貼罰則不是要說罰金跟吊扣駕照
是要說.有.無受傷肇逃都是成立的

不是像你說的.前提是要有人受傷.懂嗎?
事發過一個月了...
是警察找不到人還是對方拒絕到案說明?

看影片似乎不嚴重
如果你沒受傷,沒財損
大概也只能不了了之
頂多跟警察要求依照第62條開罰單給對方

如果你"真的"有受傷
嚥不下這口氣
把驗傷單拿去給警察看吧
刑法中駕車肇事致人成傷而逃逸是屬於"公共危險罪"
這是非告訴乃論罪
警察一旦知情就必須立案移送地檢署
否則就是吃案
到時對方就等著收地檢署寄的偵查庭傳票
不過你也會以"證人"身分出庭

自己衡量一下是否需要走這一步
霖將卡哇依 wrote:
事發過一個月...(恕刪)

是偵查隊做完筆錄後沒交給交通隊

所以交通罰則部分對方目前不用吊銷駕照,因為警察沒完成程序

這要怎麼救濟阿?對方7日也出面做完筆錄,是到21日交通隊都沒拿到資料
我講的是警察處理的方式 到場後發現你沒有明顯外傷 大多數警察都頃向民事財損

你不拿驗傷單他會主動幫你送肇逃嗎??? 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警察是這樣子辦案的

我103年1月才被撞 對方也是跑了 警察還跟我說他不是肇事逃逸 他只是肇事駛離

還跟我說你要告拿驗傷單來我一定幫你送 當然不同警察不同作法不予置評

我只是說警察處理的模式 法條是這樣寫沒錯啦 但是有上過警局的就知道我再說什麼了拉

通常請雙方到場協調幾乎都以和解收場 少數會走上法院 那都和解了請問警察會再送件嗎???


lin5205520 wrote:
貼罰則不是要說罰金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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