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207/322790.htm?from=fb_et_news
各位覺的如新聞中的警察有任何錯嗎? 個人是覺的警察完全站的住腳,不用負責任,但家父覺的兩邊個50 50
家父覺的警察可以拍照舉發 畢竟看到的就只有未帶安全帽,不用狂追 而且違反的都是行政法規 有執法過當的嫌疑 至於什麼懷疑通緝犯之類的那個他覺的那都是事後諸葛 各位覺的呢?
還是有人可以題供一下 相關法規 類似事見的判決? 家裡很開放 所以家父是可以討論的那種
lakers8848 wrote:
http://w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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