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圖黑色是我的機車路線紅色是旁邊一台機車
我一轉過去發現右邊有台違停車打算靠左,左邊紅線機車又很靠近,
結果就擦到違停車輛 後照鏡,再來就是腳踝竟然被自己的機車壓到骨折
開刀 打鋼釘 骨折
要休息三個月才能工作..............這樣只能自認倒楣嗎? 車也修了6000多
三個月不能上工...警察當下有開給違停車輛一張紅單~~~~~~~~~警察說未來可以到警察局和解?
所以有人可以彌補我的損失嗎?還是要自己吞


aaa89009 wrote:
如圖黑色是我的機車路...(恕刪)
aaa89009 wrote:
如圖黑色是我的機車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