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以下的新聞,令人不禁感嘆,何時我們的交通部才能修法強制新車必須將TCS等防護措施列為安全配備,而不是管車身防碰條是否比車寬,客貨兩用車後面那根鐵桿,這些與民爭利,雞毛蒜皮的小事,真正考慮到老百姓的人身安全。新聞節錄~~~~隸屬於美國交通運輸部 (DOT) 下的高速公路安全局 (NHTSA),在近日宣佈一項攸關行車安全的重大政策,其最快於2015年之前,將V2V (Vehicle To Vehicle) 系統,逐步列為美國小型車輛的標準配備。這是在安全帶、安全氣囊、甚至是兒童安全座椅成為行車安全標準配備後,另一項在汽車安全科技上的重大里程碑。全文連結:http://news.u-car.com.tw/22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