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收到了罰單,紅單有註明民眾檢舉,這不是我本人,而是我的老婆,原以為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原來是未達路口中心強先左轉彎,並不是上來取暖,真有違規也當做一個警惕,想請教各位有被開過這種紅單嗎,要罰多少?感謝,也提醒大家多多注意!
600元,是小錢當個教訓也好如因為這樣肇事責任比例可是100%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者,即未達中心線搶先左轉時,則轉彎車負100%肇責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buzzbee wrote:請感謝檢舉人吧!不要忘恩負義的叫人家「正義魔人」!尊夫人的這種騎車習慣,如果還不改過來,遲早會害到別人的!真恐怖!!!...(恕刪) 內文寫的很客氣標題直接就揶揄違規被檢舉被告發就繳罰款阿不用在那邊嘟嘟囔囔假客氣真揶揄警察法規都寫給你了不會自己去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