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外縣市"路邊停車費催繳通知單,加收50元催繳工作費,可是這個停車費,我停車的第二天就去便利商店交了
我住台北, 上個月去"外縣市"停車, 停車的第二天就去便利商店交了停車費
我還保留便利商店繳費收據
可是上面的日期一樣, 只有跟原繳費通知單號"第三碼"不一樣, 我記得我只在擋風玻璃上收到一張停車費繳費單
明天要打電話去停車管理工程科抗議!!!
今晚開啟銀行代繳停車費的功能了, 氣死我了
;----------1/22 Update-------------
今天打電話去了,
繳費通知單號"第三碼"不一樣, 停車管理工程科說是"系統問題", 他們會發公文來告訴我不用補交停車費催繳通知單了
"系統問題"???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