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器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嗎?如有,是多少呢?最近有個警察用路邊監視器截取沒戴安全帽開單的新聞監理所表示罰單不用繳那民眾行車記錄器截取畫面依法有據嗎?最近被莫名檢舉開了紅單,已至監理所申訴無違規事實警察草率開單及閒人亂檢舉害我還要跑監理所申訴可向警察及檢舉人求償嗎?
AX52 wrote:行車記錄器檢舉交通違...(恕刪) 交通檢舉是志工行為,極度高尚,不是一般人願意做的。被檢舉的人幾乎都懷疑志工的動機是為了獎金,實在非常膚淺。這些檢舉志工不是為了錢,只為了交通正義能實現,如此而已。= = = = = = =申訴是你的權利。等申訴過關了,再來說是被莫名開單吧!記得po出申訴過關的證據。
我所念的法令是這樣1.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2.你從你裡獲得資訊...警察用監視器開單(未戴安全帽)...監理所說不用罰呢???3.如果你想從"被檢舉中"獲得報酬...請向法院"聲明意義"如果法院判決你不用罰...恭喜你...還是沒有報酬不過檢舉人(取締人)要被處罰(法院那邊會處罰)...好像是罰出庭費的樣子(幾百塊)PS.若申訴不成功...那你就虧大了...除了罰單要罰...出庭費也要你出這好像是去年交通案件聲明意義最新規定
AX52 wrote:我當然是等監理所裁決...(恕刪) 所以啦...你敘述要講重點檢舉安全帽新聞中...罰單不用繳...不是檢理站說的因為重點在於...那樣的舉發方式根本沒有違法...所以監理站不敢隨便撤單那是誰撤銷這些違規的呢???ANS:警察自家人(沒肩膀的官阿)...退一步來說...市議員施壓要警察撤單還有...那位律師講的話...你聽出重點了嗎???他是用打太極的方式在回應...他絕不敢輕易說出那樣的舉發方式...違法既然舉發沒有違法...那為何要撤單????就像周星馳說的~~~~~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