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事情是這樣的 在103/01/05星期日 晚上8:40分
發生了我開始騎車人生第一次的車禍 車禍原因如下:
兩台皆為機車 我與對方(以下簡稱他)的位置~
他在我的右前方 燈號為綠燈 開始時都是同方向前進
到路口處 他突然左轉 也沒打方向燈 頭也沒往後看
我就這樣撞上去了~紅色是我 黑色是他 黃圈為發生處 其他圈圈為倒地處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也不曉得怎麼處理 如果我騎舊車的話還有個念頭想說算了~~
但因為是新車想說一定要請對方賠 所以當下還是報警了~
警察來了 東測西測 東量西量 開始做筆錄 筆錄寫啥有些不記得了!
但我有寫重點出來"對方突然左轉沒打方向燈反應不過來導致撞上"有請同學幫忙確認了
當下我確定他沒打方向燈 而且突然左轉 不曉得他跟警察得筆錄做得怎麼樣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 也沒要對方的電話跟住址 也沒跟警察拿單子之類的 他只有給我登記聯單

隔天 我立馬去申請了估價單 據同學所說 車子暫時不能修(好心痛阿)

弄到好晚上了 準備聯絡對方~ 好 沒通打不進去 心想應該是沒電 傳個簡訊好了~~ 隔天再打!
第二天 打了三餐~ 還是打不進去 打電話問一下警察 怎麼辦 警察回我說...
單子上面有網址請照上面的流程申請事後有專員處理~~ 好沒看過單子 我的錯 回家上網用!
上網後 ******** 騙我第一次處理喔 上面只能申請照片跟分析圖 還是連絡不到對方阿= =
到今天第三天了 還是打不進去~到附近的警察局詢問 卻說只能到事發處理單位的警察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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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以上是發生經過 主要是想請問 這件車禍 誰對誰錯!
對方遲遲不接電話 我難道還要去那邊的警察局申請調解嗎?!
如果是必須申請調解我可以申請到我家附近的調解會嗎?!
(OS(我傷還沒好 車也沒還修 在路上發生事情 誰要負責
聽說調解會 會依照對錯被喊價3:7分的樣子 如果是我對
我會被說"跟車太近"或是"未注意前車動態"判我的錯嗎?!
本來這錢是可以商量的但對方都不接電話 不太想3:7分
況且沒打算跟他要醫藥費想說收個車錢 把我的愛車送修就好!
如果對方還是不打算出面 我上法庭告對面 要告什麼?! 有勝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