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判定問題

我是幹線直行交叉路口有慢字,對方是支線直行有停字,
我時速大概3~40左右開至路口,接近交叉路口時,
有瞄見右方支線有台車靠左側緩慢開出來,
我認為對方應該會停車等我過再開,所以我就照此速度前進,
直到開到路口中間就被支線車撞到右後車門到加油蓋處,
然後我車就偏移我再橫停到過路口停下,對方車則停在交叉路口中間十字線左側,
感覺對方是想右轉不是直行,因為對方是從外縣市來本地喝喜酒剛從喜宴會場開出來,
直行巷弄是外地人根本不會走的,只有住那附近的人才可能會走,
而且他是保險桿左邊撞傷,右邊根本無撞傷,
碰撞後,我馬上下來打110,對方也下來打手機後,人就跑回喜宴場所去躲了大概2~30分,
直到警察要找車主一直找不到很生氣對方才去叫人出來,然後又從裡面帶了一堆人出來助陣,
一來就講我去撞他車頭,我直行可以用尾巴去撞他車頭,除非是神車可以前進又瞬停後退甩尾撞他車頭,
當場我就懷疑對方有喝酒跑去裡面猛灌水,結果來的警察沒帶酒測器,
只有回到警局再做酒測,時間也過了大概快2小時,就算有小喝,灌了一堆水大概也測不到了,
我想請問一下,依這種情形是否對方會被判全責,我要等初步分析表出來才能要求對方賠償,
不過我有上網查了不少資訊,就算我真的沒錯,還是會被冠上一條未減速慢行要付30%責任,
台灣的道路規則真的可以廢掉也不用設什麼路權了,
路權在國外才有用,台灣要學國外卻又是學半套,難怪交通事故一堆,
大家都仗著反正我根本不會被判全責剩下就全給保險公司去搞就好了,
不知有無大大有這類似情形的判定結果,

PS:我方修車要5W5,對方保險桿自稱修2W多,
一看就知請認識車廠灌水想讓保險公司多賠補他的7成,
我打去請他再跟保險公司談多賠我方這邊多一點,
結果跟我講是你自己要開好車修理當然會比較貴,
聽完一整個不爽就切他電話,馬上跑去警局補做筆錄,
申請初步分析表準備做調解








車禍責任判定問題
2013-12-29 22:55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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