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板上的大大們了,發生事情的是我朋友我幫他代Po事情是發生在晚上,他騎機車(藍色圈圈)行駛在內側車道(該內側車道並無禁行機車之標示)直行,對方(紅色圈圈)是對向車道的休旅車,他要左轉至巷子裡面(下面有對方車道圖),雙方撞擊的地方是在我朋友行駛的車道上,對方有打方向燈,撞擊點在對方側邊的中央示意圖對方視角我方視角這樣子我朋友是直行車,他的肇責就比較輕嗎?那我朋友的肇責是什麼?到底直行車跟轉彎車,該怎麼判?假設今天的撞擊點是在車尾巴,那肇責較大的就是我朋友嗎?麻煩各位大大們解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