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騎機車與一輛汽車發生事故,我朋友有受傷,對方沒有,調解一次不成,對方說看法院怎麼判,所以就提告,對方似乎有前科,在檢察官面前也表示不願再和解,檢察官也說我朋友的求償並沒有獅子大開口,他寧願被起訴也不願和解,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這樣下去大概會是什麼結果?謝謝。
我自己今年的親身經驗(雖然不是車禍…),告下去就對了,其實法院不是多恐佈的事,但重點是:證物一定一定要齊全,檢察官或法官都是看證據來判的。一般人根本不甩調解委員會,我在當場甚至又被對方"隱喻地"恐嚇一次;傳喚流程時始的時候,第一次開庭對方也是死鴨子嘴硬,等到第二次開準備庭時,就會帶著老母、小孩哭著求和解了。當然最後,我也得到我自己想要的滿意結果。
說真的 遇到這種的 就是告到底你要有決心 讓他感受的出來你是真的想告他而不是要求償 這樣他就會怕了 你如果只是要求償他就會跟你拖跟你耍賴根本不怕你如果因為對方恐嚇一下就縮了 那吃虧的是自己記得要去調解委員會 順便帶錄音筆 有汙辱或是恐嚇字眼還可以在多告他幾條罪
這種車禍官司上法院,不管肇事責任在於誰,只要有人受傷,90%的法官一定會判對方過失傷害罪成立,一般都是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45000,這是屬於刑事庭的部分,民事庭則肇事責任鑑定的判決去做賠償基準,但是,要有心理準備打長期戰爭,一審判決約快一年,其中約要跑法院七八次,還有肇事責任鑑定委員會,如果上班的話就一定要請假,否則要找代理人,更好玩的是一審判決下來後,對方一定會上訴,流程又開始跑,這種官司,如果不是名人,沒辦法速審速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