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車禍事故,警察可以不劃事故現場圖??

上個月家母下班回家途中與人擦撞導致受傷....
當下有人幫忙報警,警察也有到現場處理;家母則被送到醫院開刀~~
事後警察一直沒打來約做筆錄時間,最後則等家母出院後我們自己跟當時處理員警約時間

事情來了:
跟員警約好時間那天我姊陪同家母去做筆錄,當天準時到警局表明要找OOO做筆錄;
先是在那等了一個小時幾,最後我姊受不了跑進辦公室說要找OOO
結果當下員警跟我姊回答說:"我有跟你約時間嗎?"

最後跟他要求我們要做筆錄,那個員警則說叫我們私下找對方處理和解;
我們說車禍報警了本來就要先做筆錄再來談合不合解,然後那個也沒叫對方來做筆錄
雖然到最後我們這方做完筆錄,但是當下只有照片沒有看到"車禍現場事故圖"
我姐問他不是應該有圖嗎?對方回答沒有劃所以沒有...(一附不想處理的口氣)
並說如果我們堅持要的話,就要付3000元重新調查費

事後回來我姊跟我說情況,我說車禍報案了
以正常程序來說當下應該是先測量然後劃事故現場圖,再做初判表來形容當時狀況
後來我再打去警局找那個員警說:我要事故現場圖跟初判表!
後來員警還是說:沒現場所以沒圖,沒通知對方做筆錄所以沒表!

現在整件事變成只有我們單方面自說自話的筆錄,沒有警察單位做的分析圖
到時提告的話上法院也沒第三方公正證據證明,變成兩方各說各話!!
只是要他做個事故現場圖跟初判表有那麼難嗎?


2013-11-26 0:18 發佈

reei wrote:
上個月家母下班回家途...(恕刪)


這是吃案吧 直接打電話到 警政署 督察室 投訴那位員警 吃案
快去分局督察組檢舉吧~~~

有點扯 他是菜鳥不懂 還是想退休了 隨便幹

有人受傷的車禍 牽涉過失傷害問題

真是隨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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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溝通上對於用詞的認知有差異,還是真的吃案?

交通事故不畫現場圖真的很誇張.....

我最慘就是遇過菜鳥,不太會畫的,最後回到分局,老鳥又再回現場重畫,多花1個多小時
就當著他的面打電話給督察室的問問...

順便請他接電話跟督察談談...

立馬就解決了...
就過去她那裡 問她督察室電話 有打110 都會有記錄 他賴不掉的
到時候 倒楣的事他

reei wrote:
上個月家母下班回家途...(恕刪)

沒有圖,如果照的照片沒照仔細~~
送鑑定有時會出現"無法判定"~~

到時就各自塗牛屎~~

先看看現場有沒監視影帶可以調~~先自保~~
reei wrote:
上個月家母下班回家途...(恕刪)


1. 請求該區域市民代表協調和施壓 200%火速辦到好不是和你臭的!

有相關法律資詢也可去該區民代辦公處詢問........

2. 請打給該分局督察事

3. 請他們局長出來講


該分局交通隊部門實在是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這麼扯的事情 怎麼敢還這樣搞
會不會是對方後台很硬
還是對方是.....跟他有不能說的秘密
建議您在去找他一次 然後你偷偷帶著錄音筆
錄音當證據 不然事件爆開你沒有錄音
他事後也是說 這是作業疏失 會檢討改進 然後飯照吃 年終照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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