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發生了擦撞,我是小轎車駕駛
過程是我一路直行,後方的休旅車在過路口的時候要超車,但是我來不及踩煞車就擠上去了...
因為當時路上車多,我的車速也慢,所以不是很嚴重
第一張照片可以看出左邊在做捷運工程,所以道路從3線道縮成2線道

休旅車駕駛可能是想趁路口車道較寬的時候超車,請不要說我不讓他,我只是來不及讓他

第二張照片是正面

在警局時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我們車上沒裝),本來在我們車後面,在前一個路段我就先離開內車道到中間車道,在接近路口時有別的車進來這線道,當時我有踩煞車減速(煞車燈亮),然後過路口的時候他就要超車,大概那時我剛好腳又回到油門上吧(還好我沒一個緊張就用力踩下去

前方道路又縮減,超車的空間不足,結果就

對方有保險,所以警察說要我們回去等對方的保險公司來聯絡,如果要車禍鑑定則是過幾天後自己去網站申請
想問的是,到時候是保險公司來判斷誰對誰錯,如果我們覺得不合理再自己去申請鑑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