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發生一件車禍,長輩開車跟摩托車在同向行徑間發生輕微擦撞由於發生差撞後還把車開到旁邊停,並下來處理並報警,有沒有現場測量,我要在確認一下但車上有行車記錄器也有拍到事故發生,聽長輩轉述警察說幾天後會在另行通知,但不知道是要通知什麼事因為第一次發生這事故,有些流程上不是很清楚,以下幾點問題1. 行車記錄器的檔案,是要自行提供交給事故鑑定委員會?如何提出?2. 如果對方要求提供我們行車記錄器的影片給他們,我們是否一定要提供?3. 還有什麼事情應該要注意的?
謝謝兩位的回覆行車記錄器的內容,蠻明顯看得出來機車因為轉頭向右跟後座聊天沒注意到自己的機車一直往左偏(機車位於汽車的左側),長輩的汽車幾乎都快開在雙黃線上了所以會提出行車記錄器的內容因為承辦員警要我們把影片燒成光碟,但是沒交代之後要怎麼做,所以才上來請教大家。
robin0222 wrote:聽你的描述似乎是機車較慢在前往左偏汽車較快在後閃不掉那肇責幾乎就是汽車同車道不當超車了前後關係 他只是左偏跟事故無關 應該不太可能這樣判定那汽車右轉只要旁邊沒機車就可以轉,右後方都不用管了